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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类河南商标局代理(35类河南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郑州有三家商标代理公司抢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商标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从商标驳回名单中,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郑州所涉及的三家商标代理公司分别是郑州河南知向行知识产权代理有商标局限公司、郑州联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尚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处长代理黄琪要求各35类商标代理机构要强化自律,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被约谈的代理机构签订了承诺书,承诺立即进行整改并诚恳表态,在今后的经营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商标抢注行为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行政约谈会现场,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即将施行,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此类商标抢注行为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该办法将进一步河南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据《市场监代理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显示,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商标局益,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属于实施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公司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35类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公司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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