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拍卖行业税务筹划(互联网行业税务筹划)

近期,某纳税人通过网拍获得某企业的破产财产,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税务机关提出破产企业存在欠缴30多万元税费需清缴。买受人对此提出异议,后查看当时的《竞卖公告》,其中第八条明确,“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在缴纳了欠缴的30多万税费和本次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后,买受人办理了权属变更。




拍卖过程中涉及的税费


【案例】某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形式实现交易 ,某电子有限公司以18052110.00元最高价竞得。按照拍卖前评估价对实际成交价18052110.00元进行分摊:房产实际成交价11106603.57元,土地使用权实际成交价4862127.54元,机器设备实际成交价1916379.15元,其他资产(办公设施)实际成交价166999.74元。




根据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00.00㎡,经作价入投后剩余7100.00-1099.2=6000.8㎡,即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证所载面积。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本次竞拍资产需按资产转让计交各项税费。




税款计算


通过对该单位提供的涉税材料进行分析,本次在房屋、土地权属转让过程中,涉及税款计算如下:


(一)转让方:


1.增值税


该房产、土地均于2016年以前取得,根据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的规定,按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然后由纳税人向所在地主管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处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转让收入(含税):


11106603.57 4862127.54=15968731.11元,


应缴纳增值税:


=15968731.11÷1.05×5%=760415.77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760415.77×7%=53229.10元。




3.教育费附加:


760415.77×3%=22812.47元。




4.地方教育附加:


760415.77×2%=15208.32元。




5.印花税—财产转移数据:


15968731.11÷1.05×0.05% =7604.20元。




6.土地增值税:


(1)转让收入(含税):15968731.11元,换算本次交易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


15968731.11÷1.05=15208315.34元;




(2)扣除项目金额:


①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7100.00㎡土地购入原价440200.00元,按照本次拍卖面积分摊购入土地原价为


440200.00÷7100.00×6000.8=372049.60元。根据契税完税凭证,取得土地时的契税费用为17608.00元,按照本次拍卖面积分摊契税费用为17608.00÷7100.00×6000.8=14881.98元;


②房屋及附属物评估价4643400.00元;


本次转让应作扣除项目的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53229.10元,教育费附加22812.47元,地方教育附加15208.32元,印花税7604.20元,合计98854.09元;


扣除项目合计5129185.67元;


③增值额:


15208315.34-5129185.67=10079129.67元;


④增值率:


10079129.67÷5129185.67=196.51%;


⑤土地增值税:


10079129.67×50%-5129185.67×15%=4270186.99元。




7.企业所得税:


本次转让资产收益应并入其他经营收入自行汇缴企业所得税。




8.本次拍卖收入中的机器设备应缴纳税费:


①增值税:


2083378.89÷1.03×2%=40453.96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40453.96×7%=2831.78元。


③教育费附加:


40453.96×3%=1213.62元。


④地方教育附加:


40453.96×2%=809.08元。


⑤印花税—购销合同:


2083378.89÷1.03×0.03%×70% =424.80元。




(二)受让方:


1.印花税


印花税—财产转移数据:


15968731.11÷1.05×0.05% =7604.20元;


印花税—购销合同:


2083378.89÷1.03×0.03%×70%=424.80元。




2.契税


契税:


15968731.11÷1.05×3%=456249.46元。


说明:


(1)本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六税二费”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所在省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对“印花税—购销合同”按70%征收。


规避拍卖过程中税费风险的注意事项


1.关注《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书中涉及税费负担情况的说明。如:“买、卖双方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现行政策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法院报支” 、“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等,如不明确的可向法院咨询清楚所表述的文字的实际意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