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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契税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个人购买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前,应依法在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


(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个人购买商铺,按3%税率征收契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民乐县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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