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指出,劳动关系“五化”问题仍然存在。《劳动合同法》之前,劳动关系“五化”问题极其突出。第一,虚无化,用人不签合同;第二,单边化,虽然签合同了,但基本是用人单位单方强加义务给劳动者;第三,形式化,虽然有合同,但内容不具体,比如要求员工完成任务,却没有约定到底有多少任务;第四,短期化,所谓的短期化,也就是在当时普遍存在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第五,空心化,也就是有劳动没有关系,有关系没劳动,即劳务派遣。这五个问题当时极其突出。
郭军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到今天也有相当一段时间,但“五化”问题仍没有完全解决,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还是存在的,特别是在一些小的企业、服务性行业,比如餐饮企业是比较突出的。单边化的问题依然严重,有的劳动合同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约定发生问题以后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甚至包含严重违法的条款,如四川遂宁四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不平等承诺书案。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也非常严重,如黑龙江哈尔滨百事可乐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案。此外,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在国有企业表现依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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