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国家税务局发票验证结果不一致(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结果:9135020056******30):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发票实、查询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你公司向供应商高**、潘**购买商品,取得国家税深圳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四川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普通票货不一致,是偷税行为四川,根据《中验证华人民共和国结果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公司处以少缴增值不一致税税款1倍的罚款84323.11元增值税;处以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倍的罚款5902.62元;对你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处验证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倍的罚款104816.61元国家税。


二、你(单不一致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增值税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国家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查询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普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税务局听证权利。

发票

特此税务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8月国家11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