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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排名(厦门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据统计,一年来,厦门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115件,审结336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民事案件调撤率6知识产权9.1%。


案例1


两首网红歌曲,歌词高度近似


  此前,北京肆排名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肆意公司”)独家签约艺人王子琦(艺名“王七七”)将其原创词曲的歌曲《我愿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发布在抖音平台并迅速走红。之后,王子琦将该首歌曲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授权给肆意公司。


  后来,肆意公司发现,由徐某作词、案外人秦某作曲的《长得丑活得久》与《我愿代理意平凡的陪在你身旁》存有限公司在相似之处。同时,作为徐某的签约公司,厦门某文化公司为其安排了多场次商业演出,还在社交媒体上推广宣传。


  肆意公司认为,厦门某文化公司及徐某共同侵犯了其享有的歌曲改编权及表演权。因此,肆意公司起诉要求,厦门某文化公司及徐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就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思明法院审理后认为,《长得丑活得久》副歌部分占整首歌一半以上的篇幅,对相关网络用语的组合排列与王子琦创作的案涉歌曲歌词高度近似。故法院认定被告侵犯案涉作品词部分的著作权及表演权,构成著作权代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厦门某文化公司、徐某应立即停止表演、停止在微信上宣传该歌曲,并共同精诚赔偿肆意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一审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最终,厦门中院改判,判决要求徐某应赔偿肆意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厦门某文化公司对其中的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董慧娟分析说,在音乐作品中,词、曲的著作权可以相分离而单独行使。该案在对带词的音乐作品的分离保护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案例2


仿冒“安吉尔”,被判新创赔偿精诚百万


  仿冒深圳“安吉尔”,厦门三被告被判赔偿百万。


  本案原告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吉尔公司”)为“安吉尔”“Angel”等商标权利人。被告厦门安吉尔水精灵饮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安吉尔水精灵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标注有“安吉尔水精灵WATER ANGELS”标识的饮水机、净水器等产品,通过王某名义注册、厦门安吉尔水精灵公司经营的数十家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并大量发布品牌加盟信息。


  被告厦门某网络公司明知厦门安吉尔水精灵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并通过网站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仍提供交易账户帮助其完成交易。


  被告王某为厦门安吉尔水精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公司控股股东。知识产权同时,涉案侵权网站的域名注册人也是王某。


  深圳安吉尔公司排名起诉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构成共同侵权,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的行为构厦门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因此判决要求被告厦门安有限公司吉尔水精灵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被告网络公司停止销售侵权商品;王某、厦门安吉尔水精灵公司连带赔偿深圳安吉尔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被告厦门网络公司对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厦门安吉尔水精灵公司、王某还要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案例3


男子抢注域名,百度起诉讨回


  经审理,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王某应立即停止持有使新创用争议域名“百度.cn”,将争议域名“百度.cn”转移至百度在线公司名下,并赔偿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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