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教材版权及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改编权转让)

著作权转改编合同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权转让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及。



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人称著作权为受让人。转让著作权后,转让人丧失转让的权利,受让人获得转让的相应权利,成为新的权转让著作权人。及


在著作权可以转让的国家改编,著作权只有财产权合同可以进行转让,而人身权是没有办法进行转让的。可以转让的财产权包著作权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著作播权、著作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教材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教材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版权权转让必须是完整的财产权版权的转让,即任意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