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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税务筹划企业(东湖高新自贸区企业税收政策)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东湖高新”)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 因战略调整将其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32,608,696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东湖高新总股本795,469,152股的4.10%股份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2020年12月30日,联投集团与建投集团已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3日、12月3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筹划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7)、《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30)。


2021年3月22日,联投集团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授权主体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备案表》(备案编号:DFJT-FGKZJZR-20210322-0002)。


后续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本次转让双方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协议转让的相关过户手续,因此存在不确定因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资委。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园区客户按揭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东湖高新”) 为园区客户安徽省翁格玛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翁格玛利”)按揭贷款购置合肥东湖高新开发的合肥创新中心项目5#楼房产(共计9套房)提供阶段性担保,按揭贷款期限为5年(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根据《担保函》及《保证金合同》,合肥东湖高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为翁格玛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缴存贷款额5%的保证金人民币48.4万元作为质押担保。2017年9月25日按揭放款人民币968万元,截止2021年2月23日该笔贷款剩余本金约人民币392.16万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园区客户按揭贷款逾期涉及触发阶段性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2021年3月19日,交通银行划扣合肥东湖高新存款账户金额3,492,714.81元。截止本公告日合肥东湖高新已按照交通银行要求承担了担保责任,偿还贷款本息合计3,998,714.38元(含前次划扣保证金账户本息505,999.57元)。合肥东湖高新将适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利益,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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