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乡镇卫生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医院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为破解乡镇卫生院留不住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领头羊的难题,充分激发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作热情,寻乌县制定出台了《寻乌县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改革。




院长年薪由“工资 绩效”构成。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乡镇补贴、津补贴组成,随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年薪中的工资部分由县财政随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按月拨付,按月发放。绩效部分由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根据考核方案,按季发放。绩效是医改政策和绩效工资管理要求“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和药品专账所发放的部分。




院长年薪考核实行百分制,得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发放;80分以下至70分,每少1分扣除年薪的1%;低于70分以下取消年薪资格。院长年薪按单位人均收入的2倍计算,副院长按1.5倍计算。




《方案》明确,实行院长年薪制医院的院长除出差、工会、精准扶贫等工作性津补贴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单位领取其他津补贴和奖金。同时,建立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让利“专户”,用于医院发展和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发放。




《江西改革工作简讯》2021年第811期


来 源:寻乌县委改革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