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财政局、衡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衡水市市区房产税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通知》在朋友圈中热传,部分网民对通知的内容有所误解,经核实,目前只是对衡水市市区内房产税征税范围的进一步明确,不涉及房产税政策调整问题。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免征房产税。
衡水市财政局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衡财预[2018]501号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衡水市市区房产税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衡财预[2018]501号),是对衡水市市区内房产税征税范围的进一步明确,不涉及房产税政策调整问题。
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免征房产税。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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