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之“应用软件开发”(行业代码为I6513)。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性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具体职能如下:
主管部门 | 主要职能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 深入研究软件产业的新形势、新趋势、新常态、新要求,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评价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服务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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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主要法规如下:
序号 | 颁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
1 | 2002年2月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国家版权局令[2002]第1号) | 国家版权局 |
2 | 2007年6月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 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已撤销)、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
3 | 2011年1月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292号) | 国务院 |
4 | 2013年1月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2号) | 国务院 |
5 | 2013年1月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4号) | 国务院 |
6 | 2013年7月 |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7 | 2015年8月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撤销) |
8 | 2016年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 国务院 |
9 | 2016年2月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撤销)、工业和信息化部 |
10 | 2017年7月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11 | 2017年12月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2月修订)(文化部令第57号) | 文化部(已撤销) |
12 | 2019年11月 |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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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颁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 主要内容 |
2011年1月 |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 国务院 | 对于软件企业,在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和政策落实等方面予以支持。 |
2011年10月 |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2011年12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 | 国务院办公厅 | 明确信息技术服务作为高技术服务业,在财税支持、融资渠道、市场环境、市场需求、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和对外合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2012年4月 |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
2012年6月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 | 国务院 | 指出需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
2013年8月 |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32 号) | 国务院 | 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我国信息消费面临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提升、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弱、市场准入门槛高、配套政策不健全、行业壁垒严重、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 |
2015年5月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 | 国务院 | 确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 |
2015年7月 |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 国务院 | 顺应世界“互联网 ”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
2016年1月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修订)(国科发火[2016]32号) |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标准、程序和申请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
2016年5月 |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规定了软件企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企业应满足的条件。 |
2016年8月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 国务院 |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增添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
2016年11月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 | 国务院 | 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
2016年1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425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明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核心支撑。 |
2017年4月 26日 |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文科技发[2017]9号) | 文化部 | 推进先进技术应用于文化领域。增强文化服务应用系统软件、专用材料、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文化展览展示系统等高新技术及装备的应用。重点开展“互联网 文化”行动,实施网络文化战略。 |
2018年4月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18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通过简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统一管理要求,为软件企业能够及时、精准享受到所得税优惠政策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
2019年5月 |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规定了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继续实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
2019年10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指明其中“二十八、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属于鼓励类产业。 |
2020年8月 |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 | 国务院 | 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在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发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应用政策和国际合作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
2021年3月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