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记者朱国旺 杨奇奇) 8月1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
广东省药监局表示,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所抽查成品未按规定留样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和《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已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曾因广告违法行为被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
据企查查,2018年1月15日,花都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平台“馥美人官方旗舰店”网店产品宣传中描述该产品 “馥美人孕妇滋养橄榄油120ml预防产前妊娠纹祛去除妊娠纹产后修复淡化孕纹专用护肤品 孕前期”,宣传中含有“妊娠纹”的宣传用语,属于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1000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记者发现,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曾有多次因环境污染被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罚款的记录。

据了解,广州市玉鑫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化妆品制造等,曾生产海蓝小屋、巴院长、阿迦贝尔等多个化妆品品牌,共有2573条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记录(包含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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