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举报费者挽回损失2000余万
近年来,消费法规在不断完善,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施行,内容中对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公益工商诉讼等条文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也为网络购物维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而2贵州省015年,为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运而生遵义市,这些法规的出台,给消费者提供了维权“利器”。
昨日,遵义晚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5年1月至12月,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650件,解决645件,解决率为99%。其中,商品质量的投诉468件,占72%;价格的投诉21件,占4%;假冒的投诉8件,占1%;合同的投诉工商局14工商局件,占2%;售后服务1遵义8件,占3%;安全39件,占6%;其他投诉遵义市6遵义5件,占8%;匿名虚假宣传12件,占2%。
按商品类别划分:家贵州省用电子电器类102件,占总电话投诉的16%;服装鞋帽类72件,占11%;食品类53件,占8%;烟、酒和饮料类11件,占2%;房屋及建材类46件,占7%;交通工具类24件,匿名占4举报%;生活社会服务类24件,占4%;其他商品和服务类25件,工商占4%。
去年,遵义市各级消费者协会通过处理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电话损失1093万元;涉案金额1196万元,其中加倍赔偿金额15.5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