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区别(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




今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正式落地,不少上班族都在年初时下载了个税APP进行申报,并依据自家的情况享受到了金额不等的个税优惠。


新的一年马上开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及申报又开始了!大家首先要下载最新版的"个人所得税APP"。进入APP后,就会有提示你"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提示页面。


如果你已在2019年填报过扣除信息,可选择将2019年度信息带入2020年进行填报,并确定这些信息是否有变化。如果没有变化,那么就不需要进行修改,点击"一键确认"就可以了(如下图)。




如果今年的申报信息有变,则需要根据提示或者自行修改、增加或者删除。


有部分小伙伴可能还没填报2019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你在明年3至6月还有一次机会享受。对于这部分纳税人,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还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在补报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或是对2020年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我们一块来看看!


首先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家庭,这一项专项扣除简直太贴心了,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优良传统。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随着2020年的到来,有小伙伴的父母将达到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年龄标准,于是可以增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兄弟姐妹之间的分摊情况有变,也可以在个税APP上修改赡养老人分摊比例(如下图):



第二项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为鼓励在职的小伙伴继续学习深造,提高文化水平和职业素养,专项附加扣除中特别设立了"继续教育"一项。根据《办法》,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两类"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都有相应的时间限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为入学的当月,结束时间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举个例子,小兰2019年报名参加为期两年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课程(项目),那么她2020年还能继续申请"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但如果这个过程中小兰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那么她也是可以继续享受"继续教育"专项扣除至2023年的。


而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小伙伴,只能获取证书当年申请"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取得了两项证书,也只能够按照3600元/年的定额进行扣除。因此,如果个人有多个考证需求,可以分年度逐项来考取,以确保充分享受每年这项扣除。


第三项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额度是最高的,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据实扣除,最多可以扣除8万元。这里的大病医疗支出不仅包括纳税人自身的,还包括配偶和子女的。因此这一项政策可以说减轻了大病病患家庭的整体负担。



今年8月,为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防范虚假医疗收费票据,财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个人自付"一项为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项,也就是说这一项内的看病金额累积超过15000元后就可以申请抵扣个税了。


不过由于大病医疗支出无法预估,所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年享受,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也就是说,2019年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需要在2020年3-6月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


第四项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办法》,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且都在接受上述教育,可翻倍扣除。



今年家里新了宝宝或者添了二胎的家庭要特别注意,可以在个税APP上添加上子女的教育情况,享受国家对育儿家庭的关爱。


最后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因为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相互排斥,所以我们放在一块来说。


根据《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级别不同,可按每月800元、1100元和1500元的标准扣除。但如果纳税人买了房,就不能继续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了。


举个例子,如果小兰2019年申请的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但年底她买房了,那么按照规定,明年开始她就可以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了,之前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就需要删除掉。


根据《办法》,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由于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存在差异,所以2020年在两项之间进行切换的纳税人的税负会有所变化。比如小兰生活在北京,原来租房可以申请抵扣1500元/月,但买房之后只能申请抵扣1000元/月了。假设2020年她的税前收入不变,则个税将有所增加。


如果纳税人未及时确认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不必太担心,扣缴义务人会于明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为了大家能够及时享受到个税优惠,建议大家赶紧打开个税APP操作起来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