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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选编)


一、 海上塔筒/管桩的单位价值量有望提升

在风机大型化的同时,海上风电发展也呈现离岸化、深水化特征。海上风机的大型化是较明显的发展趋势,根据近期国内招 标情况,新的海风项目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基本在 8MW 及以上,较 2020年国内新投运的海风项目平均单机容量 4.9MW 明 显增长。在单机容量提升的同时,海上风电也在逐步离岸化和深水化,截至 2020年欧洲在建海上风电项目平均离岸距离 44 公里,其中英国的 Hornsea One、德国的 EnBW Hohe See 和 EnBW Albatros等海上风电项目离岸距离超过 100公里;而 离岸化往往对应深水化,截至 2020年欧洲在建海上风电项目平均水深 36米,预计未来项目水深将进一步增加。


国内新的海上风电项目已展现较明显的离岸化和深水化特点。在广东市场,目前新建的海上风电项目主要集中在广东阳江近 海,三峡青洲五六七、粤电青洲一二、明阳青洲四等大型海风项目均处于在建状态,整体看阳江海上风电的开发已经从近海 浅水区向近海深水区延伸,这些项目的平均水深基本达到 40 米以上,而 2021年建成投运的三峡阳江沙扒三、四、五等项 目的水深大概在 25-31 米,新建项目的水深明显提升。在江苏市场,2022 年 1 月,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江苏省 2021 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射阳 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大丰 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大丰 80万千瓦 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授予给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三峡集团,这三个项目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分别达到 60km、 33km、67km,明显高于已建成常规项目的离岸距离。





根据具体项目案例,风机大型化对管桩和塔筒的摊薄效应不明显。根据三峡阳江青洲六的设计方案,该项目采用 8MW 风电 机组共 25台,10MW 风电机组共 80台。管桩基础方面,105台风机均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其中:8MW 风电机组上部导 管架结构重约 1202t,高约 66m,设置 4根钢管桩,每根钢管桩长约 96m,桩径 3.2米,单根钢管桩重约 262.5t;10MW 风 电机组上部导管架结构重约 1453t,高约71m,设置 4根钢管桩,每根钢管桩长约 103m,桩径 3.5米,单根钢管桩重约335.5t; 可见,单机容量提升后,钢管桩的桩径和长度增加,导管架的高度也有所增加,对应的是管桩用量的增加。


塔筒方面,随着 风机的大型化,叶轮的直径也有所增加,风机轮毂高度提升,对应的是塔筒高度的增加;根据设计方案,8MW 风电机组轮 毂高度 125米,对应的塔筒重量约 565吨,而 10MW 风电机组轮毂高度 140米,对应的塔筒重量约 787吨。综上,三峡阳 江青洲六海上风电项目 8MW 风电机组对应的塔筒 管桩 导管架需求量为 351.1 吨/MW,而 10MW 风电机组对应的塔筒 管桩 导管架需求量为 357.3 吨/MW,该项目案例中风机大型化并未对管桩和塔筒用量进行摊薄。


深水化可能导致海上风电基础结构的变化,导管架和漂浮式应用比例增加。以广东为例,近年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基础类型 多元,包括单桩、导管架、吸力桶、高桩承台等,随着水深的加大,新建项目选用导管架的设计方案明显增加。中广核汕尾 甲子一 500MW 海风项目水深 30-35 米,计划采用 70台单桩基础和 8台四桩导管架基础;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则计划全部 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明阳阳江青洲四则尝试部分机组采用漂浮式。整体看,当平均水深超过 40 米时,广东阳江区域的海 上风电项目主要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





对比具体的浅水区域 小容量机组的海风项目以及深水区域 大容量机组的海风项目,塔筒及管桩的单位用量呈现一定程度 的增长。如上所述,根据设计方案,装机容量为 1GW的三峡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项目的塔筒 钢管桩 导管架合计需求为 35.6 万吨;另外,该项目建设 1座 330kV 交流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主要由上部结构、导管架结构、桩基础结构组成, 导管架重量约 7500t;10根桩基的桩径 3.0m,桩长 70-90m,壁厚 45-60mm,估算平均单根桩基重量约 260t;则升压站所 需的导管架 桩基需求约 1 万吨;综合风机塔筒、风机基础、升压站基础的用量情况,该项目合计的各类管桩和塔筒需求约 36.6 万吨。


对比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 400MW 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已于 2021年底前建成并网,参考前期设计方案, 项目单机容量约 6.45MW,各位塔筒、管桩需求约 12.86 万吨,折算到每 GW的管桩和塔筒需求约 32.1万吨。三峡广东阳 江阳西沙扒三期和三峡阳江青洲六分别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已建成的阳江近海浅水区项目和拟建的阳江近海浅深水区项目, 对比来看,三峡阳江青洲六的塔筒和管桩单位需求量有所增长。


2025年国内海上风电管桩和塔筒需求有望达到 540万吨。根据我们前期研判,国内海上风电步入平价时代,海上风电有望 成为国内沿海省份的主力电源之一,2025 年国内海上风电新增装机有望达到 18GW,十五五期间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进一步 增长。根据目前广东区域在建项目设计方案,每 GW 的管桩和塔筒需求有望超过 35万吨;我们估计山东、江苏、浙江等省 的管桩和塔筒单位用量较广东少,根据初步测算,山东地区已建项目的每 GW 的管桩和塔筒需求大约在 25-30 万吨。综合 考虑,估计 2025年全国海上风电项目管桩和塔筒单位用量有望达到 30万吨/GW,对应的 2025年国内海上风电管桩和塔筒 需求达到 540 万吨。





二、 海上风电管桩出口潜力较大

2.1 陆上塔筒在海外市场已具备明显竞争优势


欧盟反倾销调查显示,国内塔筒价格优势明显。2021年 12月,欧盟发布了针对中国陆上风电塔筒的反倾销终裁,根据欧盟 的调查,认定中国的风塔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其重要依据是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塔筒到岸价格明显低于欧盟本地塔筒企业的出厂价格,也明显低于其他国家出口欧盟的塔筒价格。具体来看,2019 年,中国出口欧盟的塔筒价格约为当地企业出厂价格 的 77.5%,也明显低于越南、韩国等亚洲国家出口欧盟的塔筒报价。


国内塔筒企业与欧盟本地企业在成本端的差距比销售价格端更明显。根据欧盟披露数据,欧盟本地塔筒企业盈利状况不佳, 2019 年,欧盟本地企业制造的塔筒的平均生产成本约 1538 欧元/吨,高于平均销售价格,对应的毛利率为负值。结合对比 国内主要塔筒出口企业天顺风能、大金重工、泰胜风能出口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即便国内出口欧盟的价格较大幅度低于欧盟 本地企业,但盈利水平明显更好,反映的是国内塔筒企业成本端突出的优势。





原材料和人工成本较低可能是导致国内塔筒成本优势的核心要素。塔筒的主要成本构成为原材料,其次为人工,中厚板是主 要的原材料。长期以来,国内中厚板价格低于欧盟,且 2021下半年以来,中国与欧盟的中厚板价差更趋明显,从而可能导 致更明显的塔筒成本差距。根据欧盟披露数据,2019年欧盟本地塔筒企业的人均人工成本为 4.8万欧元/年,明显高于国内 主要塔筒企业的人均薪酬。


欧洲反倾销税率的实施难改国内塔筒产品的价格优势。根据欧盟对中国风电塔筒的反倾销终裁,国内不同企业出口到欧盟的 塔筒产品将被征收不同的反倾销税。国内主要塔筒出口企业是苏州天顺、蓬莱大金和泰胜风能,分别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 14.4%、7.2%、11.2%,按照苏州天顺 14.4%的税率测算,2019年中国出口欧盟的塔筒再加征反倾销税后的到岸价格约 1293 欧元/吨,较欧盟本地企业销售价格便宜 10%以上。


美国、墨西哥、澳大利亚等国家已对中国塔筒实施反倾销。早在 2012 年,美国便对中国塔筒征收了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不同企业的税率不一,其中反倾销税率在 34%以上、反补贴税率在 21%以上,由于税率如此之高,中国塔筒企业近年较少 向美国出口。2019 年 3 月,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裁定对中国塔筒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泰胜风能适用的税率为 6.4% (2020年 7月撤销了针对泰胜风能的反倾销措施),其他中国塔筒企业适用的税率为 10.9%。2020年 10月,墨西哥经济秘 书处下属的国际商务业务组发布《对于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风机塔架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论》,对中国塔筒企业征收 21% 的反倾销关税。





2015—2019 年国内陆上塔筒出口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国内陆上塔筒出口的主要客户是海外风机巨头,包括维斯塔斯、 西门子-歌美飒、GE 等,能够进入到这些海外风机巨头供应链体系的国内塔筒企业数量较少,主要包括天顺风能、大金重工 和泰胜风能等。2019 年之前,基于国内塔筒的成本优势,这三家企业的塔筒出口规模整体呈现增长的趋势,估计出口额的 较快增长一方面受益于出口量的增长,另一方面钢材价格上涨推升了产品单价。 2020年塔筒出口有所下滑,后续有望重拾增长趋势。


2020年,塔筒企业出口规模呈现明显的下降,一方面国内陆上风电抢 装推动的国内市场需求旺盛、盈利水平较好,另一方面可能与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墨西哥和澳大利亚的反倾销有关。根据天顺风能披露数据,2020年天顺风能出口欧盟的塔筒收入规模 1.14亿元,仅占出口总额的 13%,而 2021年前三季度出口欧 盟的销售收入 3.01亿元,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为 31%,表明 2020 年国内企业对欧盟的塔筒出口可能有较明显的下滑。2021 年上半年,上述三家企业塔筒出口额约 13.5 亿元,重回增长趋势。随着欧盟反倾销终裁的靴子落地,预计国内对欧盟的塔 筒出口有望持续回暖。(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近年海外陆上风电市场(不含美国)规模相对平稳,未来有望进一步增长。近年来,海外陆上风电市场规模呈现增长态势, 但增量主要来自美国,考虑中国塔筒较少向美国出口,剔除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规模近年整体平稳,维持在 18-24GW 之间。 不考虑美国,欧洲是最大的海外陆上风电市场,墨西哥和澳大利亚也是规模相对较大的海外陆上风电市场,近年墨西哥、澳 大利亚、欧盟相继对中国塔筒征收反倾销税一定程度对中国塔筒出口形成负面影响,但由于反倾销税率较为温和,估计影响 有限。在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考虑中国陆上风机快速的技术进步以及给海外市场带来的优质风机供给,预期今后 几年海外陆上风电市场的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参考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预测,2021-2025 年海外陆上风电(不含 北美)的年均新增装机有望超过 30GW。





国内企业在海外市场的份额有望提升,陆上风电塔筒出口规模仍具较大增长空间。我们初步估算 2019年国内塔筒企业出口 规模约 45万吨,占海外陆上风电塔筒市场(不含美国)的份额在 23%左右;根据欧盟披露数据,2017-2019年,国内塔筒 企业占欧盟陆上风电塔筒市场的份额在 25%-32%之间。2020-2021 年,受国内陆上、海上风电抢装以及海外反倾销事件影响,国内塔筒企业占海外陆风塔筒市场的份额可能较 2019年低,但考虑国内塔筒制造突出的成本优势以及未来相关出口 企业产能规模的扩张(包括在海外建厂),国内企业在海外陆风塔筒市场(不含美国)份额有望提升,有可能达到 30%及以 上。按照全球风能理事会预测的 2025年海外市场(不含北美)陆风装机规模 33GW 估算,对应的塔筒总需求约 260万吨, 国内塔筒企业 30%的份额对应的供应量达到 80 万吨左右,与 2019年相比国内企业塔筒出口规模仍具较大提升空间。


2.2 国内海上管桩成本优势突出,出口前景乐观


欧洲主导海外海上风电市场,新兴市场有望崛起。从 1991 年全球首个海上风电场丹麦 Vindeby 投运以来(已退役),欧洲 海上风电发展历程已有 30 年,2011 年以来欧洲海上风电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阶段。2020 年,欧洲新增海上风电装机 2.9GW,累计装机规模约 25GW,其中英国和德国的装机规模相对较大。随着欧洲海上风电产业成熟和经济性提升,海上风 电的发展外溢到美国、日本、韩国等新兴市场。





全球风能协会预测 2021-2025 年期间海外海风市场高速增长。随着欧洲海上风电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规模化发展,在全球 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海上风电的发展浪潮已经从欧洲蔓延到美国、日本、韩国等。根据全球风能协会的预测,到 2025年, 海外市场的海风新增装机有望达到约 17GW,较 2020年增长约 4.6倍,2020-2025年间的复合增速达到 41%;整体看,欧洲市场稳步增长的同时,美国和亚洲新兴市场有望跨越式发展。


欧洲海上风电基础以单桩为主,单桩基础的市场集中度高。截至 2020年底,欧洲海上风电机组采用单桩基础的数量达 4681 个,占全部风电基础的 81%,是最主流的基础类型。2018-2020年,欧洲单桩基础的供应格局较为集中,荷兰的 Sif以及德 国的 EEW 合计的市占份额接近 90%;整体来看,近年欧洲具有供货业绩的单桩基础制造企业较少,除了 Sif 和 EEW 以外, 还包括丹麦的 Bladt、德国的 Steelwind 以及波兰的 ST3 Offshore。





欧洲两大主要单桩生产企业均为老牌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德国 EEW Group是具有超过 80年历史的专业化钢管生产制造企 业,旗下子公司 EEW Special Pipe Constructions GmbH(EEW SPC)总部位于德国罗斯托克,主要生产海上风电单桩基 础,同时也生产海上油气相关的管道,截至目前面向欧洲、美国、亚洲市场的海上风电单桩基础累计交付量超过 1900 根。 EEW SPC具备生产直径达 12米、长度达 120米、重量达 2500吨的超大型单桩基础的能力,年产能约 20万吨,后续将在 美国扩充产能。荷兰 Sif Group成立于 1948年,早期从事钢结构相关生产制造,2000年,公司实施战略转型,业务重心从 压力容器向海上风电基础转变,2016 年在欧洲交易所上市,2021 上半年海上风电相关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97%,年产能约 22 万吨,累计交付的单桩基础超过 2000 根。


海上风电的高景气吸引更多的企业在欧洲布局单桩产能。如上所述,欧洲主要的单桩生产企业为 EEW、Sif、Steelwind 和 Bladt,EEW 和 Sif 的年产能均在 20万吨及以上,且 EEW 计划在美国新泽西进一步扩张;Steelwind的年产能在 10万吨左 右,Bladt 的年产能在 5万吨左右。另外,西班牙的 Navantia-Windar计划在西班牙北部、韩国钢企 SeAH 计划在英国、中 国的天顺风能计划在德国库斯港进行单桩产能建设。


欧洲单桩龙头项目经验丰富,但盈利水平并不突出。Sif 作为欧洲最主要的海上风电单桩基础供应商之一,具有丰富的供货 业绩,同时也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岸线资源,过去近 20 年,公司积累了大量的海上风电单桩基础工程业绩。近年,受海 上风电需求波动影响,Sif 的单桩基础产量也呈现一定的波动,2020 年公司产量规模约 16.4 万吨,随着欧洲海上风电需求 的提升,未来公司产量有望进一步增长。盈利水平方面,公司 2020年整体营收规模约 3.35亿欧元,净利润约 727万欧元, 盈利水平低于国内海上风电管桩头部企业。





欧洲海上风电单桩价格明显高于国内。根据披露数据,Sif近年单桩基础销售价格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2021年上半年,公 司单吨产品收入达到 2833欧元,按照当前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的单吨收入约 2万元。尽管 2021年是国内海上风电抢装年, 根据披露数据,泰胜风能 2021年前三季度海上风电产品的单吨收入约 0.97万元,意味着欧洲单桩龙头产品价格约为国内企 业的 2 倍。


国内海上风电管桩企业有望在出口方面获得突破。国内海上风电起步较晚,目前主要的管桩生产企业尚未实现对欧洲市场的 管桩产品批量出口。近年,国内海上风电快速发展,海上风机单机容量快速大型化,国内企业的管桩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并 逐步缩小与欧洲头部企业之间的差距。如上所述,从产品价格端看,国内管桩产品的价格优势突出,头部企业有望依托产品 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实现对欧洲海上风电管桩市场的突破。展望未来,海外海上风电市场有望快速成长,并带来旺盛的管桩 需求,国内管桩企业拥有广阔的出口空间;我们估算,如果 2025年国内企业能够在海外海上风电塔筒和管桩市场占据 20% 左右的份额,则出口的规模将超过 100 万吨。





三、 竞争格局:短期看扩张,中长期看出口

3.1 短期看资源争夺,中长期看综合性基地打造能力


市场需求趋于均衡,传统的管桩竞争格局或将松动。长期以来,江苏是国内最大的海上风电市场,截至 2020年底江苏海上 风电累计装机占全国的 62.7%,大的市场也培育了诸多的海上风电管桩企业,目前,国内多数的专业化管桩企业集中在江苏 地区,海力风电等江苏本地的管桩企业近年实现收入和业绩的跨越式发展。展望未来,根据各省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广东、 山东、浙江等市场的装机占比有望提升,各区域市场需求趋于均衡,其他地区的管桩企业也有望迎来发展机遇,从而带动国 内海上风电塔筒/管桩格局的变化。


码头作用突出,岸线资源重要且稀缺。以常见的单桩基础为例,2021 年山东市场海上风电单桩重量平均超过 1000 吨;根 据发展趋势,未来的单桩基础直径有望达到 11 米及以上、长度达到 120 米及以上、重量达到 2500 吨及以上,港口码头是 产品外运的必备配置。不同管桩企业的码头配置方式不一样,我们认为较优的模式是企业自主拥有码头、码头和生产厂区一 体化,在这种模式下,运输对产品的约束较小、运输成本相对较低、产品交付周期的可控性好,从而有望获得更强的竞争力。 自主拥有码头、码头和生产厂区一体化的典型案例是大金重工蓬莱基地,该基地目前运营 10万吨级对外开放专用泊位 2个, 3.5万吨级对外开放专用凹槽泊位 1个,已建成正在履行审批手续的靠泊等级 10万吨级泊位两个(预计 2022年开放运营), 码头区域自然水深 10-16米,并配有起重能力 1000吨的龙门吊。整体看,优质岸线资源稀缺,近年,头部的海上风电管桩、 海缆等重型装备企业积极在主要市场区域寻求和争夺岸线资源。





本地化生产趋势明显,广东市场是争夺的焦点。在同等条件下,考虑税收、就业、交付便利程度及工期等因素,本地的管桩 企业在争取订单时具有一定优势,随着各省海上风电需求的更趋均衡,在重要的市场区域进行管桩产能布局是相关企业扩大 市场份额的有效方式。目前看,广东、山东和江苏是三大主要的海上风电市场,江苏和山东的专业化管桩企业在广东的产能 扩张情况将影响到国内管桩的整体竞争格局。根据广东省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广东将促进相关装备制造及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强对全省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统筹,除前期已规划建设的阳江、中 山、粤东产业基地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布局产业基地;因此,阳江和粤东(汕尾等地)的管桩产能布局情况对竞争格局影响 尤为突出。(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资源争夺的背后是综合实力。重点市场区域的核心资源是未来海上风电塔筒和管桩企业争夺的焦点,地方政府需要考虑所引 进企业对本地海上风电发展的支撑能力、对当地就业和经济的带动能力,因此,技术实力和产品口碑、资金实力和扩张能力、 海外市场的拓展潜力等综合实力可能成为主要塔筒/管桩企业争夺关键资源的核心竞争要素。


中长期看,具有打造综合性生产基地能力的企业更具优势。受属地因素影响,未来国内海上风电塔筒和管桩生产基地所面向 的国内市场区域有限,需求端的波动性可能较大,不利于生产基地的大型化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如果能够开拓国际市场(包 括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则生产基地所面向的市场范围大幅拓宽,市场需求的季节性波动可能也将更为平缓,产能规模和 产能利用率都可能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因此,我们预测,未来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海上风电塔筒/管桩生产基地将是面向全球市场的综合性生产基地,产品涵盖国内海上风电塔筒/管桩、海外海上风电管桩、海外陆上风电塔筒、国内陆上风电 塔筒(少量)。


3.2 海上风电塔筒/管桩与海缆的格局比较


海缆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塔筒/管桩变数更多。海缆扩产周期长、技术难度高,头部企业依托多年的积累形成了较明显的 技术、品牌和工程业绩方面的优势,并且依托这些优势加快产能扩张、强化属地优势。目前,头部海缆企业主要包括中天科 技、东方电缆、亨通光电、汉缆股份和宝胜股份,这五家企业具备 220kV 送出海缆的供货业绩;35kV 集电海缆的门槛相对 较低,供应商相对较多。整体看,海上风电海缆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占据绝大部分份额,短期内新进者难以对海缆 格局形成实质性冲击。相对而言,海上风电塔筒和管桩的参与企业较多,准入门槛相对偏低,国内市场竞争格局尚未稳定, 各主要企业未来的份额趋势如何不如海缆明朗;从另外一个角度,部分优质塔筒/管桩企业未来市场份额提升的空间较大。





塔筒/管桩企业可能相对容易实现面向欧洲市场的出口突破。欧洲作为成熟的海上风电市场,具备完善的海缆产业,根据 2018-2020 年欧洲海上风电项目的海缆供应情况,送出海缆的主要供应商包括丹麦的安凯特(NKT Group)、法国的耐克森 (Nexans)、意大利的普瑞斯曼、韩国的 LS 等,集电海缆的主要供应商包括英国的 JDR、法国的 Nexans、意大利的普瑞 斯曼等;整体看,欧洲海上风电海缆市场的参与主体较多,国内主要海缆企业尚无可供查阅的欧洲海上风电海缆供货业绩。 如上文所述,欧洲的海上风电管桩市场由 Sif 和 EEW 双寡头主导,且欧洲企业成本劣势突出;部分国内塔筒/管桩企业在陆 上风电塔筒方面已实现大规模出口,具有较好的客户基础,大概率能够在短期内实现海上风电管桩出口的突破。


四、 投资分析

海上风电步入平价时代,未来有望快速发展。塔筒/管桩是海上风电的核心制造环节,参考具体项目案例,风机大型化对管 桩和塔筒的摊薄效应不明显,参考三峡阳江青洲六的设计方案,合计的塔筒和管桩用量达到 36.6 万吨/GW,高于已投运的 典型项目三峡阳江沙扒三期的用量水平;整体看,塔筒/管桩的单位价值量不减,国内海上风电塔筒/管桩需求将跟随海上风电新增装机规模的增长而增长,2025年有望达到 540万吨。


此外,国内海上风电塔筒/管桩相对欧洲竞争对手成本优势较明显,未来具有较大的出口潜力。从海上风电塔筒/管桩竞争格局来看,抢装结束后随着市场分布的均衡化以及相关企业产能 的扩张,原有格局可能松动,新的格局正在构建;短期来看,能够在重点市场获取优质岸线资源并实现产能大幅扩张的企业 有望占得先机,中长期看,能够打开海外市场、具有打造综合性生产基地能力的企业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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