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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关于谨慎性原则应用问题的探讨论文)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帮助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报告无异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4,091,816股,以此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利润人民币86,455,08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6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好学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刊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李元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邮箱:ir@yanmade.com


4、特别提醒: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内控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合计80万元(不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之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0票回避。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的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燕、张国峰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未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平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1年8月12日


(5)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二层202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二层202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李平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482.68万元,净资产为437.8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2.17万元。


2、深圳市智绘机器人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国峰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


(5)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三层3E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三层3E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开发;计算机科学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宁波素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国峰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77.49万元,净资产为50.7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49.23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燕麦科技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燕麦科技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之事前认可声明》


(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054,469.6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4,091,816股,以此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利润人民币86,455,08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6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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