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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个人房屋出租(苏州个人房屋出租最新信息)

4月6日,国家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要着力优化青年优先发展的规划环境、保障青年基本住房需求的居住环境。


自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发布以来,我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进行有益探索。苏州、南京、南通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经验做法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二批)》,向全国推广。


去年10月,苏州市发布《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按有关规定鼓励利用既有商业、办公、集宿楼、工业、仓储用房等存量建筑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的人才租赁住房,苏州市级财政对县级市和市辖区政府性投资新增建设的项目,分别按总投入的10%、20%给予奖励。


在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全过程监管方面,南京的做法被列入经验清单。南京市对现有的租赁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模块,依托市大数据局以及“智慧房产”数据中心,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联合审批、建设管理、租赁服务、租金监测、信用管理、满意度管理、奖补管理等应用集合在模块中。未来,南京的新市民、年轻人想要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会像现在市场性租赁平台浏览普通房源一样方便。南京所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数据,都将被接入现有的市场性租赁平台,租房者可以更直观地了解项目、比较房源,进行自主选择。


南京作为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双试点城市,自2019年以来,通过新建、改建、租赁补贴多种方式,积极增加住房供给。该市已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94个,共计4.1万多套(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约25万户、26亿元。


在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促进租金水平稳定方面,南通做法被列入经验清单。


近日,南通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可通过盘活、改建(改造)、新建等方式筹集建设,鼓励利用各类符合条件的闲置房屋和土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租金,意见明确以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水平的90%,提供给新市民、年轻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租金标准年涨幅不得超过5%。


紫琅人才公寓,是南通打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典型示范项目之一。这里有93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外出租,分为35平方米、55平方米两种户型,每月租金分别为700元、1050元,租金约为同地段租金的70%。屋内床铺、沙发、桌椅、冰箱、中央空调、衣柜等一应俱全。在创新区工作、符合相关人才条件的职工申请后,可“拎包入住”。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年轻人等住房困难群体都可按规定向所在地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申请租赁。”南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十四五”期间,南通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扩大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解决好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审核:徐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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