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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评估税务稽查易混淆,暂估入账操作不当易漏税


今税咨询

现阶段强有力的互联网大数据作用下,平常税务局对公司全部的发票明细数据信息、网上申报数据信息、其它联网数据信息都会有税收监管,管理后台智能分析、预警信号,有什么问题税管员都会提醒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除去平常的监管,税务局也会依照工作规划展开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被检查公司的名单依照一定的方式确认,如采取随机抽样检查、定向抽样检查与不定向抽样检查、五年轮查、数据信息异常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

  在税收监管和税务管理中有几个专有名词或业务让很多公司熟悉,但也往往被公司所混淆或分不清,例如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暂估入账等,今天今税小编将向大家详细阐述它们之间关系。

  根据(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就是税务局对纳税人自主履行税收义务情况展开检查、审核、确认或调整的执法活动。一般来说,纳税评估的对象范围和频次要高于税务稽查。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对比较相似,都是对纳税人的缴税行为展开检查,但又有一些区别。纳税评估并不是为了提醒纳税人的偷、逃、骗、抗等违法行为,税务局也没必要证明纳税人网上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这一点与税务稽查存在本质区别。

  “暂估入账”是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管理方式。采购入库和发票明细获取时间存在一定时间差,企业采购中的存货入库在没有发票明细的情况下,一般依照暂估入账处理。取得发票明细后,会计再做调整。

  由于暂估金额不包含增值税,所以公司在申报纳税前不按发票明细金额入账,就会被税务局判定为偷税逃税。

  税总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公司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公司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展开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司纳税申报环节,全部成本费用发票明细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不然引发税务风险,轻则罚款,重则老板和会计被判刑。

  感谢您的浏览,以上信息由小编为大家提供,希望能给到您建议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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