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公司资金可以转入员工私人账户吗(怎样合理的把公司账户里的资金转给私人)


被执行的车辆


“我们希里望发挥案例的警示作用和普法价值,弘扬诚实守信的新风正气。”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过岸冰这样说。


【案例一】


获得拆迁补偿不偿债却购房


2015年至2018年6月期间,张某某因向他人借款及为他人人借款担保等,经嵊州法院判决、裁定确定应偿还各类债务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2018年5月,张某某与妻子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78万余元、房票67万余元。次公司月,张某某夫妇自行将拆迁补偿款用于全款购买嵊州市某楼盘房产而未用于还债。


法院认为,张某某未将拆迁补偿用于履行还款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履行,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张某某在执行过程中获得大把额拆迁补偿款,但其未将款项用于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将款项用于把购买房产,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可以、裁定罪。”法官说。


【案例二】


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逃避执行


2018年11月嵊州市某公司与刘某某、刘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确认嵊州市某公司还需支付刘某某、刘某70万元,分期支付,若任里一期未支付,则加付15万元,刘某某、刘某可就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为逃避执行,该公司原法定代怎样表人黄某某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年迈的邹某。在刘某某与刘某申请执行、嵊州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后,嵊州市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某在公司正常经营且有经营收入的情况下,先后14次将公司资金共计130万余元转入其个人吗账户逃避执行。


法院认为,嵊州市某合理公司、黄某某对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生效调解书作出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黄某某与嵊可以州市某公司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已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余给付义务,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嵊州市某单位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黄某某有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主体除自然人外也包括单位主体。本案属于单位构成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双双被判处刑罚,对作为被执行的单位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法官说。


【案例三】


被执行人资金账户有大额收入却拒不偿债


2019年12月,生效判决确定邢某某应归还方某某借款14.5万元及利息。方某某于2020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12.55万元及利息。嵊州法院向邢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限期如实报告财产,但邢某某转入未履行义务且未报告财产情况,嵊州法院也未发现邢某怎样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查实,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2月30日,私人邢某某的资金账户收入共计300余万元,但未公司用于偿债。


法院认为,邢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邢某某有两次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员工重处合理罚,有自首情节,并自的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判处邢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介绍,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邢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资金账户收入达300余万元,经法院通知后仍拒不履行,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拒不申报财产、拒不交付查封车辆获刑九个月


2019年8月,嵊州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陈某某应分期支付邢某某吊塔租赁费等人民币28万元,若陈某某任一期逾期未付清,则需加付7万元。但陈某某仅支付4.5万元,故邢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嵊州法院责令陈某某申报财产,陈某某拒绝履行财产申报义务。嵊州法院依法裁定查封、私人扣押陈某某名下汽车一辆,后又责令陈某某交付车辆,但陈某某拒不交付。转入经查实,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陈某某资金账户收入达60万余元。


法院认为,陈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账户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陈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归案后邢某某的债权得到部分清偿,予以从轻处罚,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陈某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交付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致使生转给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后执行到位部分款项,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说。


【案例五】


拒不腾退、交付转给查封房屋和车辆,履行完了仍获刑


2018年8月,嵊州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对应某某欠缴的罚款9.5万元及逾期缴纳加处的罚款9.5万元合计人民币19万元予以强制执行。同年12月10日,嵊州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应某某名下车辆,查封应某某和案外人共有的房产。的经嵊州法院公告、通知书等方式告知后,应某某仍拒不腾退、交付上述房屋和车辆,致使已生效的裁定无法执行。


法院认为,应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吗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有自首情节,已全部履行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并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应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法资金官表示,应某某账户无资金视法院责令交付、腾退的通知,拒不交付车辆,拒不迁出房屋,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殊不知其消极应对法院命令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嵊州法院执行局局长过岸冰介绍,2021年1-11月,嵊州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28件36人,被提起公诉26件29人员工;判决24件29人,其中判处实刑14件16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