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滨州市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忠、雷某、刘某亭执行逮捕;
二、始终竭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对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坚决予以追缴。
该案涉及人员众多,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员未到我局报案,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注册公司依法打击犯罪,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请在山东博森天会计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公司“芝麻e购”平台上投资的群众,于通地产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局或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会计逾期不报案或报案后不做笔录、不提供自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滨州市公安局经侦支地产队(黄河一路391号315室)
联系电话:0543-3300052
联系人员:宋警官 张警官
滨州市公安滨州局
2019年1月7日
附:报案群众需要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有效期内);
2、书面或电子协议合同复印件或打印件一份;
3、收据复印件一份;
天邦4、投资资金转账明细或银行小票一份(原件带银行公章,现金投资除外);
5、投资人提现资金银行转账明细一份(原滨州件带银行公章,现金天邦投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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