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呈忠(上海大学历史系讲师)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变法也不是。
富弼
王安石不满意
在这一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极少官员敢出来说情。仅有新任命的监察御史里行刘挚上书称“听说亳州当地官员和相关人员,都被关押了起来,成为一场大狱,弄得人心惶惶”,请求尽快结案。但他并不敢为富弼开脱罪责,只是说:“亳州的地方官员比如主簿、县尉等都因不散青苗钱被指控有罪,这实际上是前宰相所为,难道这些人能够控制吗?”
刘挚被认为是这时期台谏中最敢说话的人,但也只能说到这个层次。因为亳州青苗案的案情十分清楚,关键在于皇帝对处置前宰相究竟有多大决心。
神宗将亳州青苗案视作改变政坛风气的一次契机,他对王安石说:“比如富弼这件事,以前哪里有调查指控,现在进行立案审查,这样的事情办多了,官员的态度慢慢就变过来了。”
王安石认为神宗的态度还不够强硬,他说:“以臣所见,似乎小人还是不肯洗心革面。臣愚以为陛下如果真的能够洞见群臣情伪,操利害以驭之,那么谁敢为非作歹?只要朝廷之人不敢为非作歹,那么士大夫的风气立即发生变化,哪里用担心纪纲不立呢?”
经过四个多月的审判,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富弼落使相,以左仆射判汝州(今河南汝州);通判亳州唐諲,签判萧傅、徐公衮,支使石夷庚,永城等七县令佐等十八人皆冲替。冲替,即是罢免,必须马上离任。
富弼被罢使相之后依然很强硬,将赴汝州时上奏说:“我现在年纪大了,老眼昏花,既因为不称职被朝廷怪罪过,现在又当知州,必然会再次废格诏令。希望所有新法文书,臣一律不再签字,直接交付通判去执行就可以了。”他依然表示出不合作的态度,不久之后即告致仕。
到后来征收免役钱的时候,河南府知府李中师非常积极,率先诸州推行。富弼告老家居,李中师就按照富弼的户等,让他和富民一样出钱。富弼不仅不能再阻挠新法,还成了新法直接的法办对象。
亳州青苗诏狱是朝廷首次置狱处理地方上停止放贷青苗钱的问题,此前虽有类似的情况,但神宗往往不予深究。这一次不仅富弼遭贬,一州七县的官员全遭处分,是此前未曾有过的,彰显出朝廷力推青苗法的坚定决心。这和王安石的主张密切相关。
王安石曾劝谕神宗说:“朝廷上驱逐奸邪,和战场上斩杀贼寇,没有什么差别。贼寇众多而强悍,盘踞的时间越长,那么就越需要勇猛强劲、坚持不懈。讨伐的多了自然就服帖了,就是这么个道理。”在他看来,朝廷铲除对新法持异议者,就要和战场上杀敌一样,要打一场持久战,才能实现“变风俗、立法度”的目标。
大兴狱事正是王安石的除奸手段。早在仁宗嘉祐年间,王安石在“万言书”中阐述自己的变法主张时就曾说过要“加小罪以大刑”,“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不帅者”即不服从的人,和相貌无关),法之加必自此始。”
富弼说王安石“身心管、商”,确实是知人之论。商鞅立木以建信,刑太子之师以立威,此种精神让王安石非常感佩。他在《商鞅》一诗中写道:“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王安石的儿子王雱也经常称赞商鞅是“豪杰之士”。商鞅是王安石父子的精神偶像。
王安石对神宗说:“富弼虽然被责降,但还是过着富贵生活,这样怎么能够威慑奸臣?”又说:“处理富弼这件事,实在是没有将法治落到实处。鲧因为违命而被杀头,共工因为奸恶而遭流放,富弼兼此二罪,却只被罢去了使相的名头!”在他看来,富弼实在是罪大恶极,所受的惩罚实在是太轻。
有记载说王雱甚至曾放言:“在闹市之中砍掉韩琦、富弼的头,新法就推行下去了!”有人认为这是黑王雱的段子,王安石的儿子也是饱读诗书的儒雅之士,不至于放出这样的狠话。但倘若看一下王安石对富弼罚得太轻的强烈不满,就知道王雱说出这样的话并不奇怪。
熙宁三年,小官唐坰上书说:“青苗不行,宜斩大臣异议者一二人。”他由此深受神宗赏识,获赐进士出身,先后被任命为秘书省正字、崇文院校书。王安石也非常赏识他,把他提拔为御史。放出这样狠话的人能够迅速升官,由此可见当时的政治气氛。
进击的少年
老臣富弼失势了,年轻官员赵济志得意满。他先是被神宗赐绯章服,即红色官服与银鱼袋,本来按其品级只能穿绿色官服,这是皇帝的特别赏赐。没过多久,他又被拔擢为太子中允(朝官,正五品下)、权发遣同提点刑狱,成为威风八面的大宋提刑官。变法不到两年,他就实现了从“苦逼”到“酷毙”的华丽转身。
“权发遣”是王安石变法时期普遍推行的一种新制,主要是为了解决新提拔的官员资序太浅的问题,差遣之前加“权”意味着资序低一等,加“权发遣”意味着资序低两等,这样就可以扩大高级官员的选任范围,把资历不够的低级官员提拔到负责新法的关键岗位上,不次用人,唯才是举,让年轻有为、积极进取的官员在新法实践中脱颖而出。
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引发朝堂上的巨大争议,他把很多异议大臣都赶到地方,肃清了朝堂之上的反对势力,但在地方上又出现了各种反对力量。在地方上王安石所倚重的正是这批新上来的提举常平司官员,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让王安石失望,40余人中有一半后来长期担任各路的转运使、提点刑狱等,成为朝廷推行新法的中坚力量。
比如成都府路的首任提举官李元瑜表现得非常优秀。他本是彭州永昌县的知县,担任提举官之后非常尽职,熙宁三年就被提拔为权发遣同提点刑狱兼常平等事。当时成都府路的监司如转运使范纯仁、提点刑狱谢景初、转运判官李杲卿对于推行青苗法态度消极。李元瑜和他们针锋相对,并抓住机会,向朝廷控告他们宴饮过度,且有歌妓陪酒作乐,特别是谢景初和李杲卿,和歌妓行为不检。当时朝廷正着力整顿官员生活作风,神宗下诏置狱审理,谢景初和李杲卿都遭严办,范纯仁也被调离。
大概是因为推行新法过于劳累的缘故,熙宁四年六月李元瑜在任上去世,成了为新法而殒身的烈士。王安石非常惋惜,对神宗说:“李元瑜在成都,以一身对抗范纯仁、谢景初、李杲卿等人,范纯仁等都没能让他屈服,而他们的党与大多被李元瑜检举揭发,因阻挠新法罪受到处理。”以当时李元瑜的级别,按制度不应当推恩,神宗特令与一子推恩,又命令宦官护送其丧归乡安葬,还赏赐了绢300匹。
此外,陕西首任青苗使者苏涓弹劾永兴军安抚使司马光,也是新进少年试图倾摇老臣的典型事件。
刘挚后来弹劾赵济,他说赏罚是皇帝驾驭臣僚的手段,赵济窃取了皇帝的权柄,“舞公事以倾勋旧,起大狱以逐官吏”。这不过是刘挚一厢情愿的想法,赵济不过是皇帝的一枚棋子而已。
新法,是年轻官员的机会,能当棋子的机会,加官进爵的机会。正因为如此,那些刚刚被提拔上来的“新进少年”,比如赵济、李元瑜、苏涓,他们敢于攻击那些比自己资历高得多的元老重臣、地方大员,结果往往是一击而中,仕途荣显。如此一来,官场上的权力斗争明显加剧。
官场,变成了战场,为权力和理想而猎杀。少年登台,老臣让位,新进的大门敞开,勋旧的威权落地。王安石变法运动,首先是一场官场的更新运动,是官僚系统的大换血,少壮派的野心与荣耀让大宋帝国血脉贲张,亢奋不已。
这可能容易产生一种误解,就是把新旧党争简单地理解为元老大臣和少年新进之间的斗争。其实,反对新法的也有不少是年轻官员,比如苏轼、苏辙、刘挚等。就是那些积极参与新法的新党官员们,也会为邀功争宠而斗得不可开交。
对于所有官僚来说,新法是一场考验,有的人选择抓住机遇,有的人选择坚守理念。他们的个人选择背后的原因千差万别,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终极的原因,说到底就是个人选择而已。而变法是一场运动,是一种浪潮,被潮流所挟裹者必然是多数。
结语
北宋变法的时代,也是斗争的时代。亳州青苗大案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正是通过激烈的斗争,皇帝的威权提升,朝廷的政令畅通,新法的政策落地。从贵近下手,以刑罚立威,王安石效法商鞅,确实实现了“能令政必行”的目标。
不过,一旦官场变成了战场,想把斗争叫停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士风丕变,利益攸关,士大夫之间的和解便成了一种奢望。不止是神宗一朝,北宋最后六十余年一直笼罩在激烈的权力斗争之中,直至靖康之变王朝覆灭。
值得一提的是,“行法当自贵近始”的改革思路,到近代依然不乏效仿者。戊戌变法的时候,康有为受光绪帝召见,与荣禄相遇。荣禄问道:“固知法当变矣,但一二百年之成法,一旦能遽变乎?”康有为忿然回答说:“杀几个一二品的大员,法即变矣。”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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