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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预包装食品备案细则(加强资金监管)

近日备案,连云港迈鸿酒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新设营预业执照的同时,一并完成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这也是开发区首例按照“多证合一”方式,将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案例。资金在此模式下,经营者在领取市场营加强预业执照后便可以直接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相关经营活动,极大节省了经营者开业前申办证照的时间。


根据今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细则革要求,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无需包装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包装需向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后备案即可经营。针对这一变化,开发加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及时创新举措,将市场预包总局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资金,使食品备案可以与营业执照登记同步办理,大大缩短了食品审批时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高度认可和赞誉。总局


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再接再厉,积极向上级提请软件更新,将备案数据的采集纳入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中,从根本上实现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营业执照的同步提细则交监管、一并办理。争取为广大经营者提供更加便捷监管高效的服务,为开发区“营商环境标杆示范区”建设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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