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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上塘农业银行开户行(永嘉县上塘镇农商银行在哪里)

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永嘉县瓯北城市新区双塔路与王家圩路东北角27.94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或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示意图,仅供参考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一)出让地块位于瓯北城市新区双塔路与王家圩路东北角,东邻现状住宅,南邻双塔路及现状住宅,西邻王家圩路及现状住宅,北邻沿河南路及现状住宅。总用地面积为18627.55平方米(计27.941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8109.67平方米(计27.165亩),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为517.89 平方米(计0.776亩)。



(二)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求:1.0<容积率≤3.3,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关于瓯北城市新区一宗27.941亩居住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永住建〔2017〕435号)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土地现状条件:完成场地平整,圈建围墙。总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均由土地受让人自行负责。


二、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


三、出让地块建设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开竣工要求: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施工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开挖土方),36个月内竣工(申请综合验收)。土地受让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开工或竣工的,必须在合同约定到期提前30日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延迟并说明原因,经同意符合延建条件的其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超过1年。但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除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还将限制其在1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产权允许分割销售或转让。


(三)地下车库产权若符合条件允许分割销售或转让的,按产权测量面积(包括分摊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确定为224元/平方米。车库产权测量面积(包括分摊面积)由县住建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确定。


(四)该地块涉及部分安置用房,主要条件要求如下:


受让人须在地块内双塔路沿街一侧地上一层配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商业安置用房(若双塔路沿街不够,王家圩路沿街地上一层给予补足),其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并按综合成本价4200元/平方米加上地块起始平均楼面地价9380元/平方米结算支付受让人(配建款在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土地出让方式及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为拍卖(或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如有效竞买人不足3家的,在公开拍卖报名截止日次日(工作日)起自行进入挂牌出让;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五、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底价


(一)拍卖起叫价(或挂牌起始价)为5493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986万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限地价竞保障性住房面积的方式进行,不设出让底价(政府保留价)。


限地价竞保障性住房面积采用如下方式进行:


1.当地块报价未到93382.7万元(溢价70%)时,实行自由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拍卖(或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93382.7万元(溢价70%),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投报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保障性住房面积指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并需同时满足上述第1款条件。每次竞报的面积须为8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地块成交后的保障性住房位置、套型设计及移交方案等由竞得人与瓯北城市新区管委会签订书面协议确定。


(二)拍卖起叫价(或挂牌起始价)不包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另行收取。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配套设施用房外,作为地下商场等其他用途的,则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成交平均楼面地价的15%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下计容建筑面积由县住建部门在规划方案审定时确定。


六、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七、获取出让文件和竞买资格的时间、办法及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一)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7年9月18日起访问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土地交易版块下载出让相关资料。


(二)获取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办法[详细要求见拍卖(或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人应在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1日 (节假日除外) ,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申请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人不得代交,除自然人外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否则报名无效。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会入场凭证,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与本次出让地块竞买。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或挂牌)出让须知。


(四)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帐户名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帐号:1203074629000000327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帐号:240101040029635


开户行(3):建设银行永嘉上塘支行;帐号:33001627635059585858


八、拍卖(或挂牌)报价的时间、地点、增价幅度


(一)拍卖出让会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下午3点。


(二)如转入挂牌出让程序的,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2017年10月12日起挂牌,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原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和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下午4点。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人不得代交,除自然人外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否则报名无效。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会入场凭证,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与本次出让地块竞买。


(三)如转入挂牌出让程序的,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下午3点。


(四)如转入挂牌出让程序的,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正或10万元的整倍数。


(五)如转入挂牌出让程序的,挂牌出让会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下午3点


(六)拍卖(或挂牌)出让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九、本次公开出让具体要求见拍卖(或挂牌)出让须知。


十、联系方式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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