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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债务金融(成都市财政局债金处)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财政厅


为持续做好四川省巩固污染防治成效财政贴息工作,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污染防治成效巩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开展生态环保项目财政融资贴息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资金主要投向以下领域企业贷款,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文件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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