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件如何处理?
后续有哪些举措?
相关截图 摄/刘泽川
关于后续事件的处置,中国邮政集团南京市分公司接到督办要求后,第一时间根据客诉信息核查情况,秦淮玄武区分公司经理12月14日下午电话联系肖先生进行解释,并商讨解决方案。12月15日上午相关负责人与肖先生在水西门营业投递部会面,向肖先生说明了邮件投递过程及问题发生原因,得到了肖先生的理解和谅解。
达成和解 摄/刘泽川
据了解,该快包邮件信息显示:12月2日18:25由广西南宁收寄,12月5日信息到达水西门营投部,但未接收到该邮件实物,当天水西门营投部向上一环节缮发少件验单。水西门营业投递部由于场地限制,所辖区域的快包邮件在夫子庙营投部现场进行处理并投递,故12月6日肖先生查件时,工作人员答复邮件在夫子庙营投部处理,12月10日肖先生再次查件,工作人员答复邮件疑似丢失(后现场发现面单脱落疑似邮件),未能解释清楚,造成客户存疑。该邮件已于12月10日由寄件方启动理赔程序,向寄件人发起赔偿,但寄件方未及时告知肖先生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置流程,造成肖先生对问题处理不满。
针对以上情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分公司将对各生产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客诉处理的能力,对发生的客诉做到及时、准确给予回复及处理。对疑似丢失的邮件,主动与寄件方联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给予补发货或退款,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
快递服务可否更加人性化?
南京市邮政管理局约谈多家快递公司
据了解,家住南京市鼓楼区的王先生属于患有视力障碍的特殊人群,因此,每次网购时,王先生总会备注“视力障碍,请求面签”。但面对王先生的这一要求,涉事的两家快递公司——百世快递和中国邮政多次拒绝了该要求。
南京市邮政管理局 摄/刘泽川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宇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针对以上情况,12月15日,记者来到了位于热河南路154号的南京市邮政管理局。该局也于当日对涉事的两家快递公司进行了约谈。
约谈现场 摄/刘泽川
通过此事暴露了什么问题?
下一步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南京百世快递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在快递业务量“大爆炸”的背景下,快递企业确实存在用工紧张的问题,所以相应的一些驿站和网点可能忽略了如王先生这类人群的特殊需求。
针对该问题,刘先生表示,一方面,将会对网点的服务质量加强培训,并将联合客服组建立相应的体系,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人群可以在面单上进行备注,由专门人员进行送货上门的服务。另一方面,将会把客户服务作为首要的重点,加强落实,同时成立质量团队去跟踪进展。
约谈现场 摄/刘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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