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银行业将合并重组重磅消息不断,比如四川银行、山西银行成立,包商银行破产重组等等。对于我们广大储户来说,大家最为关心的是银行合并是否会影响我们的存款安全?未到期的存款利率是否会受到影响呢?本期,我们就来聊聊这些问题。
首先,我们来回顾近期银行业发生的一些大事件:
1. 四川银行
2020年11月7日,四川银行成立。该银行是在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引入了28家投资者后,采取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四川省首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根据该银行官方数据显示,该银行注册资本金300亿元,位居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之首。
2.山西银行
近期,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232号)文件批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关于筹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以此“山西银行”进入成立筹备阶段。新成立的“山西银行”包括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该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
3.辽宁12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
在2021年1月,辽宁省政府对外公布决定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辽宁省将通过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以此打造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治理完善的现代城市商业银行。
辽宁省现有城商行15家,分别是阜新银行、葫芦岛银行、辽阳银行、盘锦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鞍山银行、本溪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抚顺银行、铁岭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营口银行、大连银行。其中,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在港股上市,而大连银行规模较大。因此,此次拟合并的很有可能是其他12家城商银行。
那么,很多读者会关心这个问题——银行合并重组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意味着原有的银行破产了?
笔者为各位读者朋友做一个解释,银行合并是银行业重组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通过签订协议,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将资产合为一体,组建一家新银行的行为。与银行合并相似的一种重组方式叫银行兼并,这种方式是指一家银行通过现金收购或控股的方式,吸收合并另一家或多家银行,并承继其原有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被兼并方的法人地位不复存在。
说完了银行合并的概念后,我们再来说一说什么是银行破产。
银行破产一般是指商业银行破产,它是指商业银行依照一定的程序停止经营、清理债权、清偿债务、 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法人资格从而退出市场的过程。
根据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个人储蓄存款在50万元本息以内是绝对安全的,若商业银行发生破产清算,我们个人储户可以得到全额清偿。超出部分得到偿还的可能性会比较小,这也是生活中我们常说的存款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中的原因。
那么,遇到商业银行合并这种情况,我们储户的存款还安全吗?是否有必要将未到期的存单提取?若不提取原有的存款利率会发生变化吗?
遇到银行合并重组这种情况,我们储户广大储户没有必要惊慌,我们的存款资产是很安全的,银行合并后,合并前银行的债权债务将由合并后新设立的商业银行继续承担。因此,我们在合并前银行存在的未到期存款没有必要提前支出,否则会白白浪费了利息。此外,涉及的存款利率也将按照原有的利率标准继续执行,直到合约期满。
本文总结:
在市场经济下,银行业的竞争也颇为激烈。在竞争过程中,中小银行因为规模小,应对风险能力弱,为了更好的生存发展,因此,往往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提高应对风险能力。这对我们广大储户来说,实则是一件好事,银行抗风险能力提高了,我们的存款自然而然就更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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