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进社保业务下放街镇,为港澳居民提供“家门口”贴心服务。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67项区(县)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业务下沉范围,目前全市下沉至街镇办理的事项平均为57项,30社保高频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港澳参保群众可根据自身便利,在广州市任意174个街镇办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养老待遇申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社保业务,在南沙的港澳居民还可以在南沙村居办理,真正实现了“家门口”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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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澳居民如何在穗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我市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居民,可在广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在我市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居民及在我市灵活就业的港澳居民,也可在广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广州市各税务服务大厅办理或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线上办理。
个人办理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居民到注册登记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灵活就业的港澳居民可到居住地或就业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也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广州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可在广州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港澳居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参保手续。线上办理方式: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选择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或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业务。线下办理:前往广州市居住地所在镇(街)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2、港澳居民如何在穗申领养老待遇?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港澳居民可以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基本养老金核发手续:线上办理方式:可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申请办理;线下办理方式:可以前往我市任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含街镇基层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所在镇(街)公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港澳居民如何在穗申领工伤待遇、失业待遇?
工伤保险:港澳参保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线上办理方式: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办渠道线上办理;线下办理:可前往所属区社保(含镇街)经办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