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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22年个体户全部查账征收吗)




NO.1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工商户所得税吗个体?

个体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NO.2个体户可以工商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可以。


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NO.3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设立银行对公户吗?


答:可以,根据《暂行个体工商查账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 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销售增值税应条例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经营)额在1.5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管理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以上的,需要设置账簿,及商户人的银行储蓄卡,税款从投资者个人银行账户划走即可




NO.4个征收体工商户需要建账吗?


答:《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城乡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全部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22年,如实申报纳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管理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查账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22年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暂行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全部设置复式账:


  (条例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征收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个体户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达不到上吗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个体户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城乡、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NO.5个体工商户可以转让,对外投资吗?




NO.6个体工商户投资人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


答:个体工商户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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