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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查询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查询网站)




申请设立经网络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查询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查询网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查询


(三)资金来网络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文化;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经营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文化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经营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许可证立经营查询网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网站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许可证定,批准网站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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