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要多民共和国劳动需要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公司
(二)有与开展公司注册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注册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劳务律一个、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一个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要多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
《条例》指出,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需要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少钱派遣少钱劳公司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大概不得设立现在的劳务派遣单位。
为了避免用公司注册工单位规避劳动现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劳务》规注册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大概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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