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据分宜发布消息发布,新余市分宜县一名密接者行动轨迹公布。
关于上饶铅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某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1年10月31日8时,我县收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要求落实上饶市铅山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王某某同航班来钤人员徐某某的管控,我县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防控措施,目前徐某某已经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徐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徐某某的活动轨迹:
10月21日上午8:00从郑州新郑机场乘坐RY8934航班于9:35到达南昌昌北机场;9:40乘坐机场大巴到南昌火车站,到达时间10:30;10:40到南昌火车站对面仝记潼关肉夹馍餐馆吃午餐;12:15乘坐T14列车(5车厢57座)到新余站,到达时间14:04,下车后在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对面公交站台打的士到分宜县双林镇双林村土屋里,16:19到达居住地,当天未再外出。
10月22日从居住地步行到单位上班,早中晚餐在单位食堂分餐就餐,下午下班步行返回居住地,未再外出。
10月23日17:30下班后步行至双林镇街上,18:10左右到双林镇沙县小吃店吃晚餐;18:20左右到加油站附近的家家乐超市购物,18:30离开;18:35到双林镇上小古茶店购买奶茶;18:50到双林镇街另外一处家家乐超市购物,19:05离开,后步行返回居住地,未再外出。
10月24日从居住地步行到单位上班,早中晚餐在单位食堂分餐就餐,下午下班后步行返回居住地,未再外出。
10月25日17:30下班后步行到双林镇街上,18:25到双林镇上沙县小吃店吃晚餐,18:40到小古茶店购买奶茶,后步行返回居住地,未再外出。
10月26日-30日均从居住地步行至单位上班,早中晚餐在单位食堂分餐就餐,下午下班后步行返回居住地,未再外出。
请和徐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当地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减少外出。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分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江西疾控发布紧急风险提示
10月30日,我省上饶市铅山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上饶市铅山县葛仙村度假区服务人员。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继续执行江西省疾控中心10月22日、10月24日、10月25日、10月26日、10月28日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的基础上,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期不前往上饶市铅山县,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饶市铅山县旅居返回目的地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2021年10月11日(含)以来有上饶市铅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的前7天,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2021年10月11日(含)以来有上饶市(除铅山县)旅居史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不少于3次的核酸检测。
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非必需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暂缓安排去西北旅游。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来(返)赣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建议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五、各宾馆、酒店、民宿民居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赣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人员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赣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
七、请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告,接受社区(村组)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参加聚会聚餐。
八、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进展情况,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
关于对九江市柴桑区通报发现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排查的通告
2021年10月30日,九江市柴桑区通报发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葛仙村度假区工作人员,为铅山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0月13日以来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吴某某有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来(返)余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吴某某阳性病例轨迹信息(附后)及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
特此通告。
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附】阳性病例吴某某行程轨迹如下:
10月29日14时左右,自葛仙山度假区乘坐大巴车往上饶火车站,16时经过车站安检候车,16时40分乘G2037次列车就坐3号车厢04D座位,其间前往4号车厢补票,5号车厢上厕所,随后返回3号车厢。当天18时50分在庐山站下车,其妻叶XX驾车到车站接站,途中于19时10分到柴桑区第一小学旁洪兴大药房购药未果,返回蛟滩安置区南组团14栋家中。
10月30日10时10分左右,吴某某独自驾车到柴桑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核酸检测为阳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