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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善安全管理人员台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台账)


“叉车站人致死”的事故不能重演


“这次事故警醒我们要抓牢安全生产这根生命线。”日前,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重罪办案团队在海安某企业实地查看,听取检察官宣讲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后,该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7月,该企业叉车驾驶员杨某在作业时,明知叉车货叉上不能站人,仍同意某物流公司临时工韩某站在被托举的物体上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韩某不幸跌倒,托盘随之翻转砸到韩某头部,后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后,该企业与韩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经济损失已全部赔付到位。


2022年2月,杨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被移送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团队审查认为,员工杨某违反“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的叉车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办案团队走进企业给予风险提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重点针对企业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培训流于形式、不规范操作未及时纠正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风险提示。


随后,办案团队实地走访企业生产车间,查看安全标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该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案发后风险隐患整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督促操作人员规范使用特种设备。


小区大门上方的闲置脚手架拆除了


“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是安全生产的底线。”3月21日,结合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河南省息县检察院联合该县住建部门,组织部分建筑工地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以案促改工作座谈会”。


2021年11月,息县检察院接到一封群众投诉信,信中称在该县某小区有一座9层在建建筑,工地闲置区周围未设置防护措施,威胁小区居民的出行安全。


接到投诉后,息县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该高层建筑物周围搭建有脚手架,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施工现场未进行封闭管理,工地垃圾、建筑板材等施工设备随意堆放,无现场防护措施,缺少相关安全警示标志。该建筑物下方的小区大门为1700多名居民出行的必经之地,长期高悬的建筑设施对楼下经过的居民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


对此,2021年12月,息县检察院向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局迅速成立工作整改专班,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楼脚手架进行拆除,督促其对工地垃圾进行清理,并多次派人现场督导,合力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在督促小区整改的同时,办案检察官还建议该县住建局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该县住建局采纳了建议,先后对45个建筑工地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问题70余处,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200余条烟花爆竹


安全隐患消除了


“现在烟花爆竹是分区堆放,改变了以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况。”日前,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烟花爆竹规范管理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时,听居民讲述了最近的变化。


2022年1月,酉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巡查活动时发现,该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布局不合理、烟花爆竹生产点内储存烟花爆竹明显超过核定储量、未张贴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该院遂对县应急管理局怠于履职的行为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该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酉阳县应急管理局兵分两路开展行动:一路由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向各乡镇街道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和零售店实施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当场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路由具体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官开展进一步排查走访,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合理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


“经过近两个月的巡查整改,我们共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点和零售店642家,查处隐患问题200余条。”在整改回函送达会上,酉阳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问题整改后


企业签下安全承诺书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干警对此前办理的一起水泥制品行业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并向企业宣讲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2021年10月,点军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时发现,辖区多家水泥制品企业存在使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无安全带、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即进行操作等违法情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院遂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督促整改的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组建了工作专班,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水泥制品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该区水泥制品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联合各乡镇检查了全区的水泥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列出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对标督促整改,并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经过整治,全区8家存在问题的水泥制品企业均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张贴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作业人员均取得了操作资格,完善了日常维护保障、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记录,修复了缺失的安全带,并按要求签订了安全承诺书。



日前,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向该市应急管理局送达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详细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指出目前该市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并移交了问题线索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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