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交管部门对报废车的处理(报废车怎么处理哪个部门管理)

为切实消除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全省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报废机动车大会战。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有部分车主或驾驶人对车辆报废事宜存有些许疑惑,下面蜀黍为您答疑解惑相关报废车辆知识!




变更使用性质或转移登记车辆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Q:


我的车因为连续三年没有参加审验或审验未通过而被注销,我能不能申请恢复?


A:1、小型非营运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有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实施强制报废,不能恢复。2、但是因机动车被依法查封、扣押、被盗抢和机动车所有人被羁押、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等情形导致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而被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提出恢复机动车状态申请,经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审核、严格检验后,可以办理恢复机动车状态业务,恢复状态只限一次。


Q:


我名下的机动车已经达到了报废期,需要办理报废,但是目前车辆已经灭失,该怎么办?


A:


1、属于机动车灭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经公安交管部门核查2年以内该车辆无运行轨迹、无违法信息、无事故信息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2、机动车所有人自行拆解变卖废铁的,比照灭失办理。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后,同时将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列为监控重点,一旦发现仍出现运行轨迹的,将依法予以严惩重罚。


Q:


我名下的车已经卖了好几手,但一直没有过户,现在车已经达到了报废期限,该如何办理报废手续?


A:1、对多次转让却未办理过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时,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和机动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共同提出注销登记申请,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注销登记。2、车辆无法查找的,可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注销申请,并填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公安交管部门经系统核查2年以内车辆无运行轨迹、无违法信息、无事故信息的,按照灭失情形办理注销登记。


Q:


我的车坏到了外地,已经没办法开回来报废了,怎么办?


A:


机动车报废地公安交管部门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交售就近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地、登记地公安车辆管理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和校车由机动车报废地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监督拆解。


Q:


我的车现在要报废,但是车上还有很多没有处理的违法,怎么办?


A:


对所有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可以不予处罚、免记分。


Q:


我要报废车辆,但距离回收公司太远,而且车也发动不了,该怎么办?


A: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记3分。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