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企业研发之“渴”,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补给,激发企业芜湖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这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得以生动体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今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即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综保区“按照往年政策,本来要明年汇算清缴才能享受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今年10月份通过预缴申报就可以提前享受。”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通过新政策新举措,真正用“税力量”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进一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有力举措,这也和全市“1%工作法”的主旨内容不谋而合。作为“1%工作法”税费组牵头单位,“我们联合市财政部门积极从税费征管角度出发,开展税费成本因素分析,提出利润率提升路径和对策,努力实现重点企业、税收政策重点行业和全市企业平均利润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的目标。”市税务局副局长邢华春表示。
政策效应总体来看超出预期。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1647户企业提前享受本年度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54.73亿元,减免税额13.68湖区亿元,享受的加计扣除金额占去年全年汇算清缴的90.49%。其中,1255户制造业企业按照100%加计扣除比例申报享受47.75亿元,减免税额11.94亿元,有力促进了企业科技创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赋能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