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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耕地占用税税率(哈尔滨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买房的契税会上涨?


起因是5月27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宣布了契税新法,确定新契税税率为4%。


同日,山东省同样也公布了契税税率,统一为3%。


两省均表示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是有根据可查的,根据就是去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新契税法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一时间,房产中介开始了新一轮铺天盖地的宣传——“9月份起买房的契税就要上调了!要买房的抓紧!”


其实,早在去年8月契税法表决通过的时候,中介们就已经借机炒作过一次了,现如今趁着几个大省官宣新税率的机会,又开始了新一轮信息“轰炸”。


在网上铺天盖地的炒作下,没买房的人开始担心:全款变首付,首付变车库。


那么,契税是什么?契税到底涨没涨?


01


首先要了解契税到底是什么。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在所有税收中,契税是一种很特别的税。


是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在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者需要上交的税。


简单来说,就是房屋买卖时,办房产证时要交的一种税。


关于“契税上涨”流言的由来,其实就是上图中的红线部分的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关于3%—5%,网上许多解读都属于“误读”。


说是3-5%不假,但这跟之前施行的《契税暂行条例》是一致的,根本没有变化。



只是后者属于国务院令,而这次是立法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是上升到了立法的高度。


契税税率其实是没有变动的,都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变化只是契税从法规的位阶上升到了法律的位阶上。


所以,“契税要涨”这种说法完全就是炒作的噱头。


02


相信许多人都听过1.5%这个契税税率。


那有人要说了,税率从1.5%变为3%—5%,还不是加税?


当然不是。


契税1%—3%,是因为减征优惠政策的存在。


最新的房屋交易税费优惠政策是2016年公布实施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如图所见,按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并且由于每个省份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因此在不少地区,契税优惠政策要更大,实际执行的房屋交易契税的最高税率只有2%。


而北上广深因为调控较严,优惠幅度要小一些。最高的契税税率达到了3%。


这也是现在实际房屋交易的契税税率是1%到3%的原因。


03


那么9月份的《契税法》实际房屋交易契税税率会有影响吗?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员表示:新的《契税法》只是从“条例”升级变成了“法”,是落实国家税收法定的原则,由于契税税率没有变化,并且新税税率不影响优惠减征的政策,两者同时实行,所以目前实际房屋交易契税税率没有变化。


同时,将有以下五点实行“免征契税”政策。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3.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契税。


4.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收,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可免征契税。


5.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可免征契税。


另外,新契税法还增加退税规定。


契税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简单来说,如果没有完成实际的不动产买卖,如合同中途撤销了,即使纳税人缴了税也可以办理退税,这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纳税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可以更好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还能调节收入分配。所以每个人都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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