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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商标注册第43类(3910类商标分类明细)


精兵强将品牌标识


“大悦城”商标目前持有者为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我们就相关“大悦城”商标一起解读一下。



一、大悦城第36类5796916号商标


大悦城第36类5796916号商标注册情况——商标分析导师3910类刘治兵


大悦城第36类5796916号商标注册、转让、撤销情况——商标43类分析导师刘治兵


大悦城第36类5796916号商标原注册人、现注册人——商标分析导师刘治兵


此商标是2006年12月20日申请;2007年10月19日在商标申请期间做了申请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粮油音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


2009年10月27日进入初审公告;2010年01月28日注册公告;2010年02月20日打印颁发商标证书。


2016年11月10日申请商标转让(中国粮油音品(集团)有限公司——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5日转让手续核准完毕,转让成功。


2018年08月01日同行向商标总局申请对“大悦城”第36类5796916号注册商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大悦城”商标使用项目如下:


北京西单大悦城是中粮集团“大悦城”的首个项目,我们对北京西单大悦城项目进行一下了解:


北京西单大悦城


1、开发商为: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原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投资商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佑城有限公司是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台湾)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是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占45.67%股份






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原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西单大悦城的开发商,根据房地产方面分类的常识有关项目名称向地名办申报、房产销售许可证、工商广告审批文件、建筑用工用料合同、房产销售合同等一般都是由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原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手商标。


今天实际经营西单大悦城项目的依然是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原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管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原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中粮控股旗下谁控股,持有“大悦城”商标的是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控股下的其他公司在法律层面是不同注册主体,每个市场注册主体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享受义务。


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是西单大悦城的开发商也是运营商,而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商标持有者。


如果在2010年02月20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对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名下运营的北京西单大悦城项目进行商商标注册标使用授权和商标局授权备案的情况下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使用“大悦城”商标实属商标侵权。不管是控股公司还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商标侵权是事实。


如果从2010年02月20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对任何旗下公司书面签订商标使用授权文件的话,那么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大悦城”商标实质就是一直没有使用。没有使用任何个人与单位都可以向商标局对“大悦城”商标撤三。


我们从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4/id/951166.shtml)看到2013年4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平顶山市常绿隆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常绿公司)、被告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常绿公司)、被告郑州大卫动画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大卫公司)、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一公司)侵犯“大悦城”和“JOY CITY”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都无权成为原告,因为商标当时的所有权在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同时如果平顶山市常绿隆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第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大卫动画设计有限公司、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任何一方都可以在起诉前向商标总局提起“大悦城”商标撤三免遭罚款。


2013年11月29日中粮集团旗下公司再次将北京元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以“小悦城”侵权 “大悦城”商标获赔70万。如果中粮集团旗下公司没有对明细“大悦城”商标使用进行商标给相关项目授权,北京元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起诉前可以向商标总局申请“大悦城”撤三免遭罚款,还撤回了商标自己也能申请使用。


2017年5月8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款120万元,同样如果中粮集团没有对其他项目签署“大悦城”商标使用授权文件也可以在开庭前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大悦城”撤三。


2018年8月13日中粮集团以银川建发集团“大阅城”侵权“大悦城”商标专用权向法院


上诉要求赔款150万元。因该案涉及证据众多,该案未当庭宣判,法院组织庭后调解。20商标注册18年08月01日中粮集团旗下“大悦城”商标被向国家商标总局提起撤三申请。


“大悦城”撤三商标有:第43类5796914号商标、第43类6345077号商标、第36类5796916号商标、第36类6345086号商标、第35类 6345079号商标、第37类 7209414号商标、第35类7209417号商标、44类7209425号商标、41类7209431号商标、3类7209438号商标、43类7209450号商标、36类7209456号商标、43类9709925号商标、9类9981216号商标、20类9989486号商标、37类9989671号商标、28类9994458号商标、29类 9994614号商标、45类9994669号商标、30类9994692号商标、32类9999765号商标、33类9999801号商标。


第44类 6345082号商标于2018年04月19日已经被撤回宣告无效


依据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43类延长三个月。”


商标撤三按照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申请撤三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负责需要承担责任。


依然已经有几个机构对“大悦城”众多商标提起撤三申请应该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如果“大悦城”商标第36类、第3分类7类被撤三成功的话那么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元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以上案件起诉、赔款有点不舒服了。


如果赔了款的这三家公司也懂一些商标相关的知识有可能也不会遭受起诉与赔款,2018年8月13日中粮集团起诉银川建发集团前的2018年8月1日中粮集团“大悦城”相关商标已经被申请撤三。


我们看到“大悦城”36类6345086号商标2011年09月07日、2011年09月22日、2012年03月29日分别都有过商标使city用许可备案



其他的商标基本上没有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大悦城”商标合法使用有以下三种方式


要么把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产权下的项目“大悦城”转移到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名下,要么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把“大悦城”商标授权给西单大悦城有限明细公司使用,要么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把商标“大悦城”转让给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然而2018年08月01日“大悦城”商标第35类、第36类、第37类、第45类等已经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此刻既不能把“大悦城”商标授权、转让给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也不能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转移到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名下,在申请撤三之前可以将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过户到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单申请撤三之后转移无效。


撤三申请人能否对以上商标撤三成功取决于原来商标所有人对商标使用授权的期限时间是否到期、有没有对相关商标使用签收授权合同,现在“大悦城”商标持有人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其他商标有没有和相关项目方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


那么在撤三申请人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撤三后,商标持有人能否向商标使用项目方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呢?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city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们看到最后一句“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当发生撤三申请情况后未经备案的合同对第三人无效,不得对抗第三人。


也就是说除了有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几个商标,其他商标都有可能将被撤三成功。意味着中粮集团将有可能失去“大悦城”其他几个类别商标的使用权。


刘治兵建议每个拥有商标的商家、企业对商标使用加强日常管理,对所存在的问题、风险、安全尽早规避。


如果中粮集第团有限公司、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大悦城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每个商标做了授权许可或者将商标转移到项目方名下、或者将项目转移到商标持有者名下都可以很好的规避商标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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