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衡阳某超市经营兽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泥求购鳅案2020年11月11日,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监督抽检中发的现,衡阳某超市信息经营的泥鳅含兽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不合格泥鳅,购进数酒类量6.6kg,报损的3.42kg,购进金额为125.4元,销售信息金额为81.41元。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查明商标转让了问题泥鳅的流向三个字,对源头进行了追溯,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涉刑线索,向源头养殖户所在地的农业农村局商标转让通报相关线索;对当事人酒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白酒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衡阳某动力有限公司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2021年1月18日,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气瓶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衡阳某动力有限公司液化气站涉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求购规范要求的气瓶(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液化石三个字油气钢瓶)。经查,该站有4个充装的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珠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白酒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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