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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摊销费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费用如何摊销)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收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西安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维科技”)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对收购理工雷科、奇维科技的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0,72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1、理工雷科


2015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05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理工雷科股权资产等相关事项最终形成商誉617,850,445.26元。


2、奇维科技


2016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奇维科技股权资产形成商誉738,687,147.97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或在会计期间内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0749号),公司对收购理工雷科、奇维科技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07,242,962.64元。具体如下:


将理工雷科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6.77%,折现率12.16%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72,7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90,383.37万元相比,需计提减值17,683.37万元。


将奇维科技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12.86%,折现率12.17%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60,3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83,340.92万元相比,需计提减值23,040.92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242,962.64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7,242,962.64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报表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0749号)。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20


关于召开2021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至2022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示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周四)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4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09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4月1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2,188,129.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755,551.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9.69%,主要受到计提商誉减值407,242,962.64元、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55,753,931.99元等影响。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4月1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资金需求、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现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4月1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4月1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经充分测算对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进行了预计,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以及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思”)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关联租赁等日常业务往来。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行业税收政策变化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对前期收购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07,242,962.64元,其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6,833,748.78元,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30,409,213.86元。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刘明、尤春亭等18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对上述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531,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237,000股,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9,600,000股的1.9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


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聘,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因雇佣或劳务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回购分别按照3.16元/股(新增股份)、2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加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68,000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核准,公司以2021年1月20日为发行期首日,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683,3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5.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2,399,996.2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评估费和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共计11,015,927.6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384,068.60元。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汇缴的各投资者认购款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0,843,2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91,556,796.24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的人民币账户中。


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200008)审验。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公司募集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注:上表预案与实际募集完成金额差额3.76元,为实际发行时不足一股余额。


2、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7月10日公司与韩周安、韩冰、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收购爱科特剩余3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8,230.00万元,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为了保证本次股权购买交易的顺利实施,根据协议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现金对价共计28,230.00万元。公司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交易对价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3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及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200014)审核,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了28,230.00万元。


3、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9,718,990.67元,其中: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金额56,764,94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使用金额953,112.94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000,937.73元,合计59,718,990.67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全资孙公司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天津”)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理工雷科与中信建投、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理工雷科、雷科天津与中信建投、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除协议主体外,其他条款均相同。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按照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三)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上表雷科防务募集资金专户中,活期存款余额3,229,331.60元,定期存款余额19,750,000.00元,合计22,979,331.60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2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戴斌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峰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高立宁先生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关峻先生、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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