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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文件)

关于对增减免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期间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小规模22年12优惠政策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优惠政策征增值税;小规模适用3%预征率的政策文件预纳税人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减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疫情实施应对疫增值税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疫情)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增值税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期间政部


税务总局


20纳税人2税收2年税收3政策文件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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