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贵州建筑工程税率调整文件(贵州省建设厅建筑业信息网官网专题栏)




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官网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专题题栏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202税率1年9月1贵州省日起施行,《贵州省契税实施调整办法》同时废调整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贵州省征办法决定如下:


一、契税税率为3%。


二建筑工程、除《中华人民共文件和国契税法》第六条的税收题栏减免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业,免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文件征用,选择货专题币补偿且在省内重新购置土地信息网、房屋的,对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对税率超出货币补偿的差价部分征收契税;在省内选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互换,不交纳差价的免征契税,交纳差价建筑业的,对差价贵州部分征收契税。


(二)在建筑工程本省因不可建设厅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建设厅契税。


三、本决定自202贵州1年官网9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契税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撰稿:人大论坛融媒体


编校:信息网吕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