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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企业可以零申报(公司怎样零申报)

随着创业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其中。而很多刚成立的小公司,一开始没什么业务往来,收入微乎其微。但有一些企业正走上违规的道路,以无经营、无业务为理由,常年零申报。风儿可以肯定的回答,肯定是“NO”!














大家说有影响吗?当然有影响!金三监控,企业完全“透明”,已经有上百万家被查了。


一般都是新成立的公司,或者是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营业才去申请零申报,而这个公司已经从小规模纳税人混成了一般纳税人,居然还在长期零申报,真是胆大妄为啊,看来要摊上大事了。深圳什么已经有上万家企业因为零申报被列为“非正常户”。有经营活动却隐瞒不报的,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罚五万零是不成问题的。


写在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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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正文开始:


关于零申报


零申报: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这时候,估计很多老板内心会有点窃喜,那我申请“零申报”不是赚了,不用纳税了。


如果有运营,即使没有业务,员工、办公室、水电费、通讯费等基本费用支出总该有吧,账目过分“一清二白”,当然被税务局盯上,约谈!


因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者一年内累计六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零申报的四大误区


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免税收入是否可以做零申报?什么时候才做零申报?不少纳税人对零申报一头雾水,下面就和风儿一起用案例扫清零申报的四大误区吧~


误区一: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司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2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四:已缴纳税款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根据客户要求去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了税款,请问我公司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虽然企业代开增值税怎样专用发票并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地进行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减。


说完零申报的这些坑,下面我们再来说一下零申报相关的法律法规,五大法规了解一下?


未按规定进行零申报


五大法规来了!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零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可以,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其中第六条指的就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企业于偷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公布公司的纳税人,除判定为D级外,还会:


(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怎样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


(二)税务机关将会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未按规定进行零申报


可是有风险的




1、影响信用等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什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申报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其中第六条指的就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申报理零申报,属于偷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公布的纳税人,除判定为D级外,还会:


(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


(二)税务机关将会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企业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而且公司6个月不经营,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可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给大家说一下,马上快汇算清缴了,肯定会有企业零申报。那零申报的企业需要填写哪些纳税申报表?风儿写给大家,仅供参考。


零申报的企业必填的表有哪些?





纳税人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时必填表单为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如果纳税人为小微企业,则收入、成本、期间费用明细表免填,其余表单由纳税人结合业务实际进行选填。如果纳税人不属于小微企业,则需要结合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填报对应的收入、成本、期间费用明细表,其余表单由纳税人结合业务实际进行选填,比如企业存在职工薪酬支出,则需要选填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其上一级附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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