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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本报讯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财政局在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创新设立法制审核员制度,与该局专职法制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财政法制“小分队”促进财政法治建设“大格局”。


为明确责任,宁波市财政局制定了法制审核员任务清单,明确法制审核员主要承担处室(单位)合法性审查员、行政执法监督员、法治工作联络员角色,具体负责拟订本处室主办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对本处室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执法决定和合同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初审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审核资料清单,根据不同财政业务特点,分门别类提出所需材料清单,统一了送审材料。同时,把好“法审三道关”。各处室所有法审事项,必须先经法制审核员审核,才能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事项,均由局法律顾问先提出法律意见,再提交法制机构审核岗。法制机构审核岗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讨论,并由法制机构负责人复核确认后最终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层层把关抓好落实,确保从源头防范财政工作法律风险。


据介绍,近年来,宁波市财政局通过创新建立法制审核员制度等制度,构建了从处室(单位)到法制机构的闭环责任体系,编织起一张完整的财政法制安全网,为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了新的路径,取得明显成效。


在宁波市财政局,法治理念已经成为财政干部的普遍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合不合法”成为财政干部的习惯用语,提交合法性审核成为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学法手册”成为财政干部的经常用书,法制机构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汇编成学法手册,业务处室积极学习使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改革的能力不断强化。“学法考试”成为财政干部的经常动作,财政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为推动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宁波市财政局将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化,明确了财政法治建设3步走目标、7项主要任务、27项工作措施,法制审核员对照清单推动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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