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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资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广州市在8月16日发布《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高新技术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8月19日,江门市发布《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税收人才工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江门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实施规定基本与广东相同。


简单来看,补贴金额可用公式表明为:补贴金额=在大湾区缴纳的个税已缴税额-应纳税港资所得额15%。其中,已缴税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的补贴性所得。


对于如何认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各地也设置了细致且较高的门槛。以广州为例,境外高端人才包括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经省人才办批准或备案同意的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等;境外紧缺人才的认定则对于其从事的行业有明确要求,如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


此次内地针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的个税优惠政策落地后,或将有效加强内地与港澳的人才流动性。


事实证明,实施个税优惠对吸引外来人才有明显的效果。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为例,2013年开始,深圳前海对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个税企业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根据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公布数据,自2013年实施该个税优惠政策以来,共认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453人次,个税补贴合计超1.73亿元。2014年进驻前海的港资背景企业1021家,到2018年,达优惠政策10800家,增长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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