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一个实例(Ps:业务是真实的,公司名字是瞎起的)来说说销售企业使用过的小轿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
- 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累计折旧 360000
固定资产清理 40000
贷:固定资产 400000
(2)收到处理小轿车款: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55.34
固定资产清理 7844.66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资产处置损益 32155.34
贷:固定资产清理 32155.34
- 纳税申报:
由于税哥科技公司购入小轿车时未认证抵扣进行税额,适用简易征收。依据财税【2014】57号文,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那么税哥本次实际应缴增值税计算过程为:
8000/(1 3%)*2%=155.34 元
实际减免税额为:77.67元
- 涉及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划重点:本次税哥科技公司未开具发票,所以申报时填列在未开具发票列;如果税哥开具发票,那么开具发票的时候,税率应为3%,报税时按照2%来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划重点:由于税哥科技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适用简易征收,纳税申报时不可使用一般计税下的留抵进项税额抵扣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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