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公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时间至2022年6黑龙江月30日;外国企业年检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至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户黑龙江)(网址:http://gs系统xt.hlj.gov.cn/网上index.年检jspx)报送年度报告;国家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黑龙江省工商户以纸质方式向负个体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哈市将继续实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含医保部门)、商务(含投促等外资企业管理部门)、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大型企业还需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信息中小企业款公示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与人民生产生活个体、生命财产安全密切企业相关的疫苗生信用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需及时报企业告相关许可信息,并做到100%年报。
根据有关规定,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期限报告公示黑龙江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信用,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异常状态,面临信用约信息束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国家受到行政处罚、造成网上他人损失的承黑龙江省担赔偿责任系统、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市场主体发现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并在6月30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