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永工程款解决中心新代理了一起劳务分公司包纠纷案结案,案涉工程位于成都龙劳务泉驿区代办,我方委托人杨某与甲方某工程公司签订《安装工程合同》,约定将工程公司承包的案涉工程中的地下室工程分包给杨总施工,但施工完成后,甲方始终未向杨总支付结算款。
多次沟通无果后,资质杨总遂委托我中心代理本案,我中心由建永4部主办律师李安与建永1部主办律师李欣负责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结束,法院认为,虽然杨总身分包为个人并无施工资质,双方合同无效,但其依约资质完成了工程,在工程代办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有权主张工程款,故判令甲方公分包司限期向杨总劳务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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