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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阜沙工商注册收费低(中山市阜沙镇工商局电话号码)


为推动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有序复工复业,自2020年2月21日起,镇内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严格落实好“四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基础上,工商注册可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复工复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类室内文化、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培训机构、卡拉OK、酒吧、按摩、针灸推拿、棋牌、网吧、足浴、电影院等商户仍需停业,其余商户实行有序复工复业。


二、各类餐饮单位只能提供外卖打包服务,严禁一切形式堂食,禁止店内人员聚集。


三、复工复业的商户须自觉按照《阜阜沙镇沙镇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指引》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做好返岗员工管理。商户复工前,应全面排收费查待返岗员工,对于有疫情重点区域旅游史和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进行隔离,暂不返岗。对所有返岗员工,每日测量体温,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停止上岗。商户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须佩戴口罩开展经营活动。


2、落实经营场所卫生消毒。商户应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及消毒,要求员工勤洗手,加强经营场所通风,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做好对进场消费者的管理。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一律要低求佩戴口罩,当出现人流较多的情况时,商户应限制入店人数,避免消费者聚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群聚集的经营场所,要安排专人把守出入口,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农贸市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必要出入口,并配备工作人员驻守进行体温检测,落实佩戴口罩检查。


镇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商户复工复业的指工商局导服务和监督,全力协助商户安全有序开展复工复业。各商户在复工复业期间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向镇市场监管分局咨询反馈,咨询电话:87866587。


附件:1、阜沙镇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指引


2、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注意事项告知书


阜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 日




附件1:


阜沙镇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指引


一、复工复业前准备


(一)做好员工返岗排查。商户复工前,应全面排查所有员工,分中山市类指引员工有序安排返岗。对疫情重点区域有“两史”(疫情重点区域旅游史和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落实点对阜沙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返岗。


1.对无“两史”,已返回中山但未满14天的员工,根据体温检测进行分类安置: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员工,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无“两史”且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下的员工,予以返工。


2.对有“两史”,已返回中山的员工,根据体温检测进行分类安置: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员工,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镇政府报告。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下的员工,要求居家进行14天隔离。隔离期满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予以返工;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到医院检查,并向指挥部、预防控制部门、属地社区报告。


(二)落实防控设施设备。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发放工作,返岗员工必须佩戴口罩。


二、复工复业中防控


(一)开展日常卫生消毒。商户应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保证洗手设施正常,要求员工勤洗手,做好防疫措施。特别是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场所,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印发的相关预工商局防控制指引要求进行卫生消毒。


(二)开展日常体温检测。员工每日上班前要筛查体温和健康状况。对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人员,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镇政府报告。


(三)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每天收集掌握人员健康信息,动态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发现发热37.3℃以上的人员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镇政府报告。


(四)加强经营场所管理。经营场所要保持通风,建议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中山一次,每次20-30分钟,人员较多的场所,可适当增加开窗通风次数。鼓励以错峰上班、居家办公、网络会议等形式复产复业。禁止举办人员密集型培训、聚会。用餐应尽阜沙量采电话号码取错峰就餐,避免聚集,落座间隔应保持1米以上,有条件可以使用分餐制。


(五)做好对进场消费者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市场、商场超市等人群聚集的经营场所,要安排专人把守出入口,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餐饮单位经营活动要按照《餐饮企业“防流动”工作指引》执行,禁止开放一切形式工商注册堂食服务(含包房用餐),只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三、发现新冠中山肺炎病低例的应急处置


如复业商户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镇政中山市府将立即安排应急处置团队,会同医疗人员对病例进行隔离、检查、治疗,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结合专业疫情防控建议,给予商户正常复业、部分复业或责令整改的防控意见,请各商户予以支持配合。商户在复工复业期间遇到实际问题可向镇政府咨询反馈。


阜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 日




附件2


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注意事项告知书


阜沙镇各个体工商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工作,根据省市防控工作部署,阜沙各个体工商户应切实承担起本商户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2020年2月21日起各商户可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复工复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个体工商户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商户自身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排查,完善相应防控设施设备,配备防控所需物资,向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加强员工饮食卫生管理,确保员工饮食安全。落实复业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抓细。


二、严格开展外出返回人员排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返岗人员不属于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和温州市)和有疫情电话号码重点地区两史(旅游史和接触史)的人员。


三、配合镇指挥部疫情防控巡查指导,在职能部门阜沙镇后续监督、指导、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商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漏洞和风险的,将责令商户一次性整改到位,否则将作停业处置,并因应情况依法作出从重处罚。


四、由于商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的,商户需依法依规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阜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收费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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