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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房屋买卖交易税费(秦皇岛房屋交易税规定)

整治房地产,这次要动真格的了!房地产企业违规,后果很严重!


八部门联合发文秦皇岛将全面排查!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这些问题,全部要查!


1. 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2. 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


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不落实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挪用交易监管资金;


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


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


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3. 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5.各地全面排查问题线索


各地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规范工作问题清单。


6. 对违规企业停业整顿、吊销执照、公开曝光!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要求各地持续加大惩戒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等,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4. 这些企业重点监管纳入失信名单


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信访投诉量大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名单,实施失信惩戒。



去年秦皇岛也发布了相关文件,信用差的房地产企业,将面临曝光及联合惩戒!



房地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列入最低信用等级


(一)开发项目超期交付使用或烂尾,没有妥善处理或造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二)开发建设项目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造成一般事故没有妥善处理,造成安全隐患或严重后果的;


(三)擅自开工建设和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开发建设情节严重的;


(四)开发项目遗留问题多,且不积极解决,造成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或销售项目从约定和承诺之日起,超过1年不能入住2年不具备为购买方办理确权登记条件的;


(五)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或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


(六)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受到行政处罚和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贷)住房公积金或规避限贷,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七)企业及相关人员,在开发建设、经营服务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或被相关部门确认事实的;


(八)采用假冒伪劣材料装饰装修房屋被投诉确认或被有关部门处罚、通报的;


(九)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买卖、租赁当事人,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威胁、恐吓、殴打行政执法人员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十) 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各级主管部门确定为“黑名单”管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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