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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未交税怎么处理(企业扣个人所得税但未缴,可以要吗)




最近某家公司因为其个人股东在退股时没有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所以被处以将近400万元的罚款。为什么个人股东退股不缴税,最后是企业被罚呢?




案件详情



在税务局给企业的处罚通知中,税务机关明确处罚原因是该公司在2014年到2017年间少申报缴纳了469万元的罚款,其中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未按规定代扣的个税。




其中涉及到个人股东退股欠税的问题,实际情况是2014到2017年期间,该公司有大量个人股东退股,2018年4月3日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共计6922077元,但是只是申报却没有缴纳,也没有补齐相应的滞纳金;除此之外,公司还向退股股东支付了每股0.15元的补贴费,这项费用同样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结合上述所有行为,依据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局最终对该公司处以398万元的罚款。




个税已扣未缴、未扣未缴,都违法



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因为各种原因,个人终止了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其投资款项被投资企业、合作项目或者被投资企业的其他合作者等以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其他名目收回的情况,都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上述案例中,个人股东在将股权退还给公司后,实际上属于终止投资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应该按照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该公司只是代扣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却没有代缴。2018年,公司自行申报了上述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申报后未缴纳,因此构成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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