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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预算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费用属于什么费用)


关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2年1月17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财政厅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执行情况


1.谋划建立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财税政策体系。财政部出台《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提出5方面18条支持举措,赋予我省多项改革试点,部省联动协同推动共同富裕。对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目标,梳理财政重点任务38项,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


2.大力保障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全省科技支出增长22.5%,积极保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战略。落实38亿元重点保障省实验室建设,支持之江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等。落实19.55亿元实施重点研发和基础公益研究补助政策。落实重点人才项目资金保障5.20亿元,落实“鲲鹏行动”计划资金8亿元。下达18亿元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下达14.20亿元重点支持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首台套产品提升工程、“1 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


3.积极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省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2500亿元。制定《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全面打造产业基金3.0版。2021年省产业基金共完成实缴52.45亿元。实费用施“放水养鱼”行动计划财政奖补政策,兑现省级财政激励资金6261万元。下达5亿元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等。下达1.08亿元支持20个县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和夜间经什么济城市创建等。落实2.60亿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助力深化改革开放。按照“精打细算、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集中财力重点保障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等项目建设,支持一大批标志性应用上线运行。实施自贸区建设财政激励型转移支付政策。构建“义新欧”中欧班列同比例分担机制。下达支持外经贸发展资金7.38亿元,做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关键领域产品和技术进口贴息等。


5.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兑现奖补资金135.88亿元。落实省专项资金11.40亿元,深入实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下达专项资金23.29亿元,补助农村宅基地复垦耕地4.1万亩,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落实专项资金6.47亿元,支持百万亩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浙皖两省各出资2亿元,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6.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四大”建设。下达14.40亿元实施支持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财政政策。落实2亿元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激励政策。稳步推进长三角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联合沪、苏、皖财政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财政、嘉善财政会同国资企业出资15亿元,支持组建省长三角投资公司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公司。下达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20亿元。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9.30亿元,落实省级资金113.44亿元,重点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192.29亿元,推进公路、水运等综合交通发展。落实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5亿元。下达3.93亿元支持9个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和18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加大对山区26县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下达设区市区域统筹发展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8亿元。


7.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下达7.95亿元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下达资金1.50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4.69亿元推进农房改造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下达5亿元支持美丽城镇建设。落实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政策资金19.62亿元;下达8.91亿元支持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下达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27.87亿元,全面落实粮油、生猪等扶持政策措施。落实84.56亿元加快推进实施海塘安澜和百项千亿重大工程建设。落实2.36亿元支持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下达8亿元支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下达3.25亿元支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下达19.03亿元支持村级组织建设。落实5.51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落实7600万元支持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下达6.91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集成等综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为全省2万多个农业经营主体贷款69.63亿元提供担保。


8.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继续将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强化民生保障力度。


大力支持费用稳就业和社会保审计障。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1.57亿元。全省筹措落实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财政资金62.69亿元,助力88个受援地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标准至月人均180元,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6.20亿元。落实4.75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4.68亿元用于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落实11.89亿元做好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障。下达5亿元支持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新模式工作开展,下达中央和省级优抚补助资金13.90亿元。


保障教育事业发展。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9.7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下达省级资金5.08亿元推进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省级学前教育补助9000万元。下达31.68亿元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等建设。


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600元,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70.49亿元。落实6.50亿元,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医学高峰”项目。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下达省级奖补资金4.07亿元。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落实6亿元高水平推进之江文化中心建设。落实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2亿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亿元。落实省级资金4.06亿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下达3亿元继续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落实1.72亿元,用于文物平安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宋韵文化传承发展和非物质文化保护。落实6.72亿元保障省属亚运场馆建设。


支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03.52亿元。实施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以来,全省共支付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61.35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92元,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16.76亿元。


9.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地方财税体制。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浙江省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浙江省财政“十四五”规划》。我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荣获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生动案例”一等奖。上下联动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以数字财政综合应用门户为基础,加快构建“四个系统”,打造“浙里办票 浙里报账”“政采云”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省全年共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125.94亿元,压减率达11.7%。制定《浙江省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浙江省财政厅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实现零基预算改革省级全覆盖、省级试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制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机制。规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制度。对39个县(市、区)开展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相关的建议298件(其中主办15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与代表沟通,按时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


(二)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62.57亿元,为上年的114.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325.5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473.14亿元,收入合计14061.2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16.87亿元,为上年的109.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3.32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071.02亿元,支出合计14061.21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82亿元,为上年的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109.1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180.03亿元,收入合计4635.9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52亿元,为上年的104.5%;加上转移性支出3983.43亿元,支出合计4635.95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47.28亿元,为上年的102.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910.27亿元、转移性收入240.99亿元,收入合计14798.5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395.64亿元,为上年的104.3%属于;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7.63亿元、转移性支出1655.27亿元,支出合预算计14798.5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09亿元,为上年的156.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530.30亿元、转移性收入41.15亿元,收入合计2615.5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39亿元,为上年的58.2%;加上转移性支出2470.15亿元,支出合计2615.5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06亿元,为上年的109.4%;加上转移性收入12.67亿元,收入合计137.7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15亿元,为上年的119.1%;加上转移性支出64.58亿元,支出合计137.7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92亿元,为上年的93.3%;加上转移性收入6.24亿元,收入合计53.1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10亿元,为上年的83.0%;加上转移性支出28.06亿元,支出合计53.1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全省


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88.29亿元,为上年的130.6%;加上转移性收入637.54亿元,收入合计6525.8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750.81亿元,为上年的111.6%;加上转移性支出750.26亿元,支出合计6501.07亿元。收支相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什么结余24.76亿元。


(2)省级


2021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35.50亿元,为上年的1185.5%;加上转移性收入643.20亿元,收入合计3478.70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68.10亿元,为上年的1797.7%,主要是2021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报告行省级统收统支,由省本级全额统一下拨全省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759.19亿元,支出合计3927.29亿元。收支相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赤字448.59亿元,赤字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解中央调剂金支出较多、待遇享受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突出“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建立财政保障清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作用,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等重大工作,着力构建财税政策体系,打造更多改革标志性成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2022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进一步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各项政策直接惠企,力争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安排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力争再担保业务规模达到800亿元。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政策资金1亿元,择优支持10个县(市、区)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降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继续执行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政策。实施中小微企业纾困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2.积极支持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扎实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行动,充分开展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力争可用专项债资金增长20%以上。安排9.35亿元高水平推进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安排1.27亿元,继续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以产业基金带动产业投资,安排省级政府产业基金5.65亿元。安排2.73亿元持续抓好数字生活新服务。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稳外贸稳外资专项资金8.79亿元,省级稳外贸资金增长14%。新增安排省审计级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1亿元,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安排5.48亿元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3.着力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增长15%,省级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项支持资金增长40%。安排59.35亿元,比上年增长59%,支持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筹措14.37亿元支持“鲲鹏行动”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安排4.07亿元保障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之家和创新基地建设。统筹3.02亿元支持西湖大学加快发展。全省按规定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专项经费,加大对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保障力度。省级整合存量资金99亿元、新增20亿元,集中力量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继续安排18亿元支持18个县(市、区)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安排专项资金19.20亿元,重点支持产业链提升工程、生产制造方式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首台套提升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4.支持数字化改革和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数字化改革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加快打造一批重大应用。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每地500万元的奖励。做好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统一监管后半篇文章。探索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5.奋力助推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安排2亿元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激励政策。安排省级资金121亿元,新增安排省交通投资集团注资5亿元,保障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继续安排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20亿元。构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并安排26县发展实绩考核奖励资金13.90亿元。统筹新增资金,加大支持26县生态工业重点项目。统筹安排1.89亿元奖励资金,支持9个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和18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提升工程。全省筹措不少于60.75亿元,支持做好援疆、援藏、援青、浙川东西部协作等工作。


6.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安排12.97亿元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美丽宜居示范村等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继续安排5亿元支持美丽城镇建设。安排89.04亿元,保障海塘安澜、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和重大水利专项行动实施,对“26 3”中的沿海县(市、区)及海岛地区问题海塘项目按现行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支持,并支持中小河流治理等。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安排44.03亿元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重点围绕农业“双强”行动计划,专项支持资金比上年增长86%。安排8.91亿元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安排4.15亿元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美丽乡村示范带培育。增加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本金1亿元。安排18.68亿元支持村级组织建设。安排6.99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99亿元。


7.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新增资金10.7亿元,鼓励低(零)碳试点等。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资金138.62亿元。安排专项资金13.34亿元,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新增安排奖补资金2.90亿元,加快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安排专项资金26.42亿元,支持完成保护耕地和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00个以上等。安排专项资金7.10亿元,加大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8.全力保障安全发展。落实患者医疗救治、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等费用。健全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安排公共卫生资金8.04亿元。支新增安排2.30亿元保障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排1.06亿元用于支持全省安全生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及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等工作。安排专项资金2.84亿元,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9.推进全生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将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推动“扩中”“提低”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加大保民生省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市县保障实施十方面民生实事。


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完善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30亿元。安排5.11亿元支持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技工教育发展。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支持企业转岗培训等。安排18.28亿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安排12.05亿元保障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补助。安排4.27亿元推进残疾人服务提升和残疾儿童康复提标扩面。安排5亿元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推动落实未享受生育津贴的生育女性经济补助政策,研究制定生育友好型财政支持政策。


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义务教育省定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由现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到80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1000元。安排7.76亿元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资金需求,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深入推进课后服务开展;并统筹安排29.81亿元用于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重点属于支持义务教育规范“民转公”等工作。安排3.10亿元保障中小学扶困助学。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72亿元,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共体建设等。安排31.02亿元保障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


保障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安排7.64亿元推进“医学高峰”项目建设。全省安排11.20亿元保障城乡居民“三免三惠”行动。安排4.98亿元支持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县域医共体改革。安排1.07亿元支持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安排资金27.86亿元。安排医疗救助政策资金6.72亿元。


保障构建幸福养老体系。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35.45亿元,新增6.90亿元。安排5亿元支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文化事业保障力度。安排4.58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3亿元用于文化建设表彰奖励。按进度安排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1亿元,扶持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安排5亿元支持诗路文化带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农村文化礼堂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安排2.27亿元支持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宋韵文化传世工程”、革命文物保护报告利用等。安排1.03亿元支持良渚遗址保护申遗等世界级文化遗产培育。


支持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连续三年统筹财政资金20亿元支持加快推进省属比赛场馆和训练场馆建设,提前下达10亿元补助杭州市亚运会赛时运行经费。安排专项资金5.57亿元,推进高水平体育强省建设。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8800.00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106.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预期868.1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785.44亿元,收入合计12453.56亿元。安排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9.00亿元,为上年调整后执行数的106.0%,预备费121.0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44.33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39.23亿元,支出合计12453.56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42.00亿元,为上年调整后执行数的104.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预期708.6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111.18亿元,收入合计4161.82亿元。


安排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70亿元,为上年调整后执行数的104.0%,预备费8.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0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3401.02亿元,支出合计4161.82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9067.49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77.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725.33亿元、转移性收入381.61亿元,收入合计11174.4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27.39亿元,为上年调整后执行数的80.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91.40亿元、转移性支出1055.64亿元,支出合计11174.4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9.69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135.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509.05亿元、转移性收入49.83亿元,收入合计1618.5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90亿元,为上年调整后执行数的167.8%;加上转移性支出1465.67亿元,支出合计1618.5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13.27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90.6%;加上转移性收入17.61亿元,收入合计130.8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85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102.3%;加上转移性支出56.03亿元,支出合计130.8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3.82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93.4%;加上转移性收入11.64亿元,收入合计55.4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63亿元,为上年执行数的114.0%;加上转移性支出26.83亿元,支出合计55.4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374.83亿元,为上年预计执行数的108.3%;加上转移性收入637.54亿元,收入合计7012.3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61.23亿元,为上年预计执行数的107.1%;加上转移性支出750.26亿元,支出合计6911.4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结余100.88亿元。


2.省级


2022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242.44亿元,为上预算年预计执行数的114.4%;加上转移性收入643.82亿元,收入合计3886.2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15.10亿元,为上年预计执行数的107.8%;加上转移性支出751.23亿元,支出合计4166.3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赤字280.0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由省本级全额统一下拨全省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赤字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抚养比较低,以及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当年收不抵支。


(七)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


2021年12月中旬,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59.00亿元。鉴于2022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尚未下达,我省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2021年限额18033.35亿元,加上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新增限额,即19250.35亿元把握。


2021年12月下达的新增债务1259.00亿元已编入2022年预算,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科教文卫、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财政部下达后,再依法编制调整预算方案(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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